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受理条件
(一)个贷。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办理材料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资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提供的资料1.咸宁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审核表;2.职工花名册;3.一年内新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或“咸宁市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也可到市民之家政务服务窗口(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民生服务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15-8235376)线下提交申请。
为支持和鼓励更多劳动者在咸宁自主创业,进一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我市将对在咸宁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返乡创业人员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在咸宁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三)外出(返乡)证明和带动就业证明(申请返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线上申请,也可到市民之家政务服务窗口(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民生服务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15-8235376)线下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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