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因生源萎缩,办学经费严重亏损,幼儿园经营困难等原因,咸宁市咸安区永安红太阳等九所幼儿园申请停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25年秋季撤销咸宁市咸安区永安红太阳幼儿园、咸宁市咸安区永安中央华府幼儿园、咸宁市咸安区御龙幼儿园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区御龙幼儿园)、咸宁市咸安区温泉郭林路幼儿园、咸宁市咸安区温泉红旗路幼儿园、咸宁市咸安区温泉白茶幼儿园、咸宁市咸安区双溪小太阳幼儿园、咸宁市咸安区横沟阳光幼儿园、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杨畈小学幼儿园等九所幼儿园的办园资格,并收回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并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请以上九所幼儿园到相关部门办理好注销手续,今后不得再以原单位名义开展任何招生、教育教学等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咸安区教育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