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政府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城县人民政府编制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电子版可在通城县委县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中国通城》网(域名为:http://www.zgtc.gov.cn/)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县按照国务院、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队伍、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内部流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办公室明确了信息公开负责科室,确定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并对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加强培训工作,完善发布渠道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操作程序的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持续、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使广大领导干部、群众更进一步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高了各级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领导责任,制订相关制度
通城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考核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重要内容,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工作格局,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自《条例》实施以来,县政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实。认真编制了《通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和系统化。通过《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并公开,使基层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有了直观的了解。制定出台《通城县行政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制度》、《通城县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通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填报、更新等程序,强化了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举措,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设立公开平台,方便群众查阅
在县委县政府政务网站《中国通城政务网》首页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规范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价格收费、招投标、保障性住房、财政编制公开、三公经费等栏目一目了然,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名单、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人事任免、考录招聘、应急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等均已公开。同时,还在网站首页开设了"我有话对书记说"、"我有事跟县长讲"、个人办事、企业办事、部门办事、办事进度公告等与公众交流的特色栏目,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我们还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公开信息查阅、索取的场所,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总数。2014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67条,其中政务网站公开824条,其他方式公开2371条。
(二)信息查阅场所。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三)其他渠道。通城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配合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广泛宣传,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各职能部门有的通过上级部门的官方网站,有的通过自己的官方网站,有的在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以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本单位、本部门的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告知群众。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县未受理一起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事项。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通城县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还需在全面具体上下功夫;二是受理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尚需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五是乡镇信息公开缺乏专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意识不强。
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LED显示屏等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加大督促检查绩效评估力度,促进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规开展,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工作,使政府门户网站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四)继续加大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交通、公路等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
(五)进一步规范、优化信息公开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加强咨询服务,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六)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