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本县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截止2012年12月,本县政府信息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通城政府务网是政府信息工作的主要载体。
二、政策措施
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成立通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隽政办发[2008]9号)、《通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隽政办发[2008]10号)、《通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隽政办发[2008]10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隽政办发[2008]57号)、《通城政务网政府信息报送考评办法》(隽政办发[2009]4号)等制度和文件,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三、主要做法
一是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政府网站开通政务公开专栏,在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链接,依法、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规范信息报送渠道。按照《通城政务网政务信息报送考评暂行办法》的规定,各单位明确一名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落实1-2名政治思想素质较高、有一定文字理论水平的同志担任本单位的信息员,负责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建立了通过各单位信息员网络报送制、网站专职人员采编制、到政府部门网站抓取信息制度三者相互结合的信息报道渠道。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县行政服务中心两次组织各单位信息员关于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内容的专题培训,通过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
四是严格审查审批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各级政府信息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信息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信息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单位分管领导对本单位上传信息内容把关,并负领导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公开了四大家领导信息;公开了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公开了人事任免信息;公开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了政府公文、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公开了政府调研文选;公开了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公开了政府承诺的六件实事;公开了防汛、抗旱、环境事件等应急管理的信息;公开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信息;公开了财政编制、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公开了政府采购招标和中标信息。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县截至2012年12月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81件,当面申请的12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169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68%是涉及政府财政类信息,22.4%是涉及房地产类信息,6%是涉及城乡规划类信息,其余3.6%是涉及水务、建设、交通等信息。
三是网上信访情况。目前,县长信箱共收到信件2139封,监督投诉253人次,网上信访348人次。这些信件均由政府办督查室逐件督办回复。
四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目前,没有因为信息公开而接受的申诉事件。
二O一三年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