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2-36764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2〕228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4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宝塔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宝塔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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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调整咸宁市宝塔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建议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建设规模发生变化,经研究,同意调整,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209-421200-04-01-415855)建议书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随着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大洲湖片区等的建设和发展,片区内污水的收集、排放和处理亦迫在眉睫,该项目的建设将有效解决片区内河流污染问题,显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规划建设规模13万m3/d,其中: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深度处理、污泥处理系统污泥浓缩池等构筑物本期按照5万m3/d规模建设;加药间、鼓风机房、出水提升泵房、贮泥池、污泥脱水车间等设施本期按照13万m3/d规模建设;配套建设污水厂进厂污水干管(含预埋管)15.2km,管径DN500—DN2000。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京港澳高速与淦河交界左上角。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6个月。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2〕218号作废。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邓明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