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调整咸宁市宝塔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建议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建设规模发生变化,经研究,同意调整,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209-421200-04-01-415855)建议书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随着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大洲湖片区等的建设和发展,片区内污水的收集、排放和处理亦迫在眉睫,该项目的建设将有效解决片区内河流污染问题,显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规划建设规模13万m3/d,其中: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深度处理、污泥处理系统污泥浓缩池等构筑物本期按照5万m3/d规模建设;加药间、鼓风机房、出水提升泵房、贮泥池、污泥脱水车间等设施本期按照13万m3/d规模建设;配套建设污水厂进厂污水干管(含预埋管)15.2km,管径DN500—DN2000。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京港澳高速与淦河交界左上角。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6个月。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2〕218号作废。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