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期(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我委曾以咸发改审批〔2021〕130号文批复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建设地点为淦河中下游的永安阁旁淦河河道和潮家潭河汊,鉴于咸安区政府将在潮家潭下游建设气盾坝实施“一河两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成后,潮家潭水深将达到4-5m,不利于水草成活,根据市政府意见,经研究,同意调整(项目代码:2106-421200-04-01-776423),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在淦河中下游的永安阁旁淦河河道和宝塔大桥下游淦河河道滩涂两个区域实施河流水生动植物恢复与湿地净化工程,工程区水生态修复面积共计12.3万㎡,包括永安阁旁淦河河道1.7万㎡,宝塔大桥下游淦河河道滩涂10.6万㎡。两区共计恢复沉水植物50136.25㎡,挺水植物42918.86㎡,浮叶植物4600㎡;底栖动物9.9t,其中永安阁旁淦河河恢复沉水植物4876.25㎡,挺水植物7584.06㎡,放养底栖动物0.441t;宝塔大桥下游淦河河道滩涂恢复沉水植物45260㎡,挺水植物35334.8㎡,浮叶植物4600㎡,放养底栖动物9.45t。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永安阁旁淦河河道和宝塔大桥下游淦河河道滩涂。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281.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8个月。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1〕130号文作废。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期)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查、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2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