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实验小学:
你单位《关于调整咸宁市实验小学校园改扩建及体育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咸实小文〔2022〕1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更,经研究,同意调整(项目代码:2207-421200-04-01-486698),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拆除老教育局办公楼、食堂,在原场地上建设2300平方米的综合运动场所,其上部分加盖钢结构雨棚,面积1800平方米,购置相关体育设施设备,配套建设道路、围墙、水电等附属工程。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笔架山街41号。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2〕177号文作废。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实验小学校园改扩建及体育设施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查、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情况说明:勘查、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2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