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2-09336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2〕118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3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斧头湖湖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斧头湖湖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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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斧头湖湖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因项目建设方案变更及资金使用不符合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要求,经研究,同意调整,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18-421202-77-01-077992)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贯通水道5690米,营造生境1处,修复植被群落面积26.5万平方米,清理水葫芦、芦苇及垃圾3.19万平方米。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大湖洲(斧头湖退垸还湖区)。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758.3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18〕200号作废。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咸宁市斧头湖湖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查、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2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邓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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