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纳入202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根据武汉市技术经济工程咨询中心评审意见(编号:WZ-PS042507101)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4-421202-04-01-45594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交通节点改造
对玉泉街与双鹤路交叉口、长安大道与双鹤路交叉口、滨河东街与体育路交叉口、咸安白马广场三岔口等共20处关键交通节点开展改造。包括:清除原有道路标线1622.6m2,并重新施划新标线3297.7m2;铺装彩色陶瓷颗粒路面264.5m2;增设交通指示标牌24块、隔离护栏1315m、违停抓拍球机3台,调整护栏位置268m;迁移区间测速设备1套等。
2.交通组织优化升级
对城区部分道路交叉口安装倒计时器48套、违停球10套、人脸卡口相机15台、补光灯45台;车辆路况观测移动摄像头4套;路口全景摄像机5套;补装34套电警/卡口、8套智能终端,更换6套镜头;建设4个固定式无人机场(含无人机),购置2台移动式行业无人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建设;建设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指数评估系统,升级交通组织优化平台等。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城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252.6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1146.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4.39万元,预备费21.3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6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 | 项目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市政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建设费 | 1146.86 | 1146.86 | ||
1 | 改造工程 | 593.80 | 593.80 | ||
2 | 专项工程 | 519.66 | 519.66 | ||
3 | 零星项目费 | 33.40 | 33.4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4.39 | 84.39 | ||
1 | 工程监理费 | 19.41 | 19.41 | ||
2 | 工程前期咨询费 | 3.00 | 3.00 | ||
3 | 勘察测量费 | 7.57 | 7.57 | ||
4 | 工程设计费 | 33.32 | 33.32 | ||
5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 | 14.24 | 14.24 | ||
6 | 工程保险费 | 1.55 | 1.55 | ||
7 | 勘察、设计审查费 | 2.24 | 2.24 | ||
8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 | 3.06 | 3.06 | ||
三 | 预备费 | 21.35 | |||
四 | 概算总投资 | 125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