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5-22805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5〕118号
  •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科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2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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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纳入202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根据武汉市技术经济工程咨询中心评审意见(编号:WZ-PS042507101)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4-421202-04-01-45594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交通节点改造

对玉泉街与双鹤路交叉口、长安大道与双鹤路交叉口、滨河东街与体育路交叉口、咸安白马广场三岔口等共20处关键交通节点开展改造。包括:清除原有道路标线1622.6m2,并重新施划新标线3297.7m2;铺装彩色陶瓷颗粒路面264.5m2;增设交通指示标牌24块、隔离护栏1315m、违停抓拍球机3台,调整护栏位置268m;迁移区间测速设备1套等。

2.交通组织优化升级

对城区部分道路交叉口安装倒计时器48套、违停球10套、人脸卡口相机15台、补光灯45台;车辆路况观测移动摄像头4套;路口全景摄像机5套;补装34套电警/卡口、8套智能终端,更换6套镜头;建设4个固定式无人机场(含无人机),购置2台移动式行业无人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建设;建设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指数评估系统,升级交通组织优化平台等。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城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252.6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1146.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4.39万元,预备费21.3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6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万元)备注
市政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工程建设费1146.86
1146.86
1改造工程593.80
593.80
2专项工程519.66
519.66
3零星项目费33.40
33.4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4.3984.39
1工程监理费
19.4119.41
2工程前期咨询费
3.003.00
3勘察测量费
7.577.57
4工程设计费
33.3233.32
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
14.2414.24
6工程保险费
1.551.55
7勘察、设计审查费
2.242.24
8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
3.063.06
预备费

21.35
概算总投资

1252.60

责任编辑:阮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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