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5-19087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5〕107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4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教育数字化建设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教育数字化建设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字号: 分享到:

咸宁市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教育数字化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咸教基函〔2025〕1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纳入202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2〕17号)“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5-421202-04-04-228633)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咸宁市城乡学校存在信息化水平差距大、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各校教务系统、安全平台等缺乏统一标准,该项目的建设,能优化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互联互通;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构建教育大数据中心,推动管理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智慧教育平台,包括数据归集、数据中台、应用中心、资源中心、教联体互动课堂共五大模块,归集整合全市教育系统数据,实现教育数据动态治理。

四、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1号(咸宁市教育局内)。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519.97万元,其中软件开发费421.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8.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六、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咸宁市教育数字化建设一期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教育数字化建设一期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

该项目为信息化项目,请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开展招标采购事宜。



2025年7月29日

附件2

咸宁市教育数字化建设一期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备注
软件开发费421.65
1数据归集模块65.55
2数据中台模块104.25
3应用中心模块166.20
4资源中心模块54.00
5教联体互动课堂模块31.65
工程建设其他费98.32
1云资源租赁费50.00
2项目管理费14.34
3设计费5.50
4第三方软件测试费10.48
5等级保护测试费8.00
6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10.00
概算总投资519.97


责任编辑:邓明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