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为202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之一,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4-421202-04-01-45594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交通节点改造
对玉泉街与双鹤路交叉口、长安大道与双鹤路交叉口、滨河东街与体育路交叉口、咸安白马广场三岔口等共20处关键交通节点开展改造。包括:清除原有道路标线740.91m2,并重新施划新标线1671.72m2;铺装彩色陶瓷颗粒路面514.50m2;增设交通指示标牌13块、隔离护栏1220m、违停抓拍球机12台;迁移区间测速设备1套等。
2.交通组织优化升级
对城区部分道路交叉口安装倒计时器48套、违停球20套、人脸卡口相机15台、补光灯45台;建设4个固定式无人机场(含无人机),购置2台移动式行业无人机;建设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指数评估系统,升级交通组织优化平台等。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城区。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354.6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6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投标部门审批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情况说明:勘察、设计、监理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