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城区道路大中小修及清淤疏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代码:2504-421202-04-01-308711),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当前,城区部分道路存在裂缝、坑洼、沉陷等病害,排水系统淤积,暴雨时易引发内涝,影响市民出行与城市形象。该项目的建设,既是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的需要,也是降低城市内涝风险、保障市民安全、增强城市韧性的需要。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城区沥青路面灌缝、坑槽、车辙修复,市水利局周边退让空间刷黑;十六潭路沥青路面大面积维修及十六潭公园周边停车场维修约3820.13m2;城区道路路侧雨水口、检查井、排水管、排水沟清淤约21769.78m3;咸安区区政府路口改造;采购4台执法摩托车。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城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公务用车请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