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0-13922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政务督查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6日
  • 名  称: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9年重点工作全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9年重点工作全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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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近期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9年重点工作全年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办。从督办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紧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不放松,大部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主要指标任务中:长江沿岸造林绿化技改投资增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增市场主体、项目建设库转化率等指标完成情况排名全省靠前;精准灭荒、企业降低成本、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新增科技创业企业新认证“三品一标”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城镇就业等指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工业投资增长培育国家级隐形冠军企业新增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增长8.1%(目标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目标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5%(目标1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6%(目标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8%(目标11.5%);进出口总额增长69%(目标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8%(目标控制在3.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2.3%(目标控制在4.5%以内)。

(二)报告中确定的其他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年引进国内外500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3个,投资额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亿元以上项目100个,招商到位资金1000亿元以上。引进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通城体育公园项目)中国恒大集团(咸宁养生谷项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咸宁健康小镇项目)敏实集团(敏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等8个国内外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签约落户。2019年,全市新签约项目850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8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80%;亿元以上项目205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5%。全市累积招商到位资金1090.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

2.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创建市级电商示范基地2个,省级电商示范企业1家,市级电商示范企业5家。印发了《咸宁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和《咸宁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指引(试行)》,已创建市级电商示范企业19市级电商示范基地7家,已创建省级电商示范企业1家(湖北三国鼎盛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省级电商示范基地2家(嘉鱼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通山县电商创业创新基地)。

3.全年接待旅游人数76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90亿元。2019,全市接待旅游人数763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91.34亿元。

4.继续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重点推进28个重大事项、88个重大项目建设。目前28个重大事项全部启动,80个重大项目中13个已完工投产,70个正在抓紧建设,5个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已完成投资288.56亿元。

5.完成长江沿岸造林绿化55000亩。全市完成长江沿岸造林绿化104000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全省长江沿岸造林绿化考核评估中我市荣获优秀等次。

6.规上工业企业突破1000家。1-11月,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1家,全年有望新增115家实现总量突破1000家的目标。

7.工业投资增长12%、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1-12月,全市工业投资增长10.7%,全省排名第5位;工业技改投资增长28.1%,全省排名第3位。

8.实施“隐形冠军”培育工程,培育国家级隐形冠军企业1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2家、科技小巨人16家。湖北三环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被评为第二批市级隐形冠军。武汉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湖北精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4企业获批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湖北同发机电有限公司咸宁海威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真奥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21企业获批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

9.完成新改建厕所6.9万座、精准灭荒16.9万亩,确保5个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和5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投入运营。2019年,我市完成新改建厕所79749座,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15.58%;完成精准灭荒22.95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35.80%;各县(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市61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52个污水处理厂(其中新建厂网同建项目48个、续建项目4个)已接入省在线监测平台、投入试运行,9个只建管网项目已基本建成,工作进度全省领先。

10.全年为企业降低成本10亿元。累计为企业降低税费、用能、用工、用地、财务等各项成本18亿元。

11.建设“四好农村路”500公里。2019年,完成县乡产业路工程205.2公里,完成窄路基路面加宽工程394.03公里,完成撤并村硬化路工程329.17公里,完成提档升级工程813.27公里,完成通自然村公路工程16.9公里。崇阳县获评“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咸安区获评2018年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嘉鱼县陆溪镇、崇阳县白霓镇、咸安区汀泗桥镇获评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

1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7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40家,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1%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18家,预计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31亿元,占GDP比重15.7%

13.新建省级技术创新平台2家,转化重大科技成果46项。新建省级技术创新平台3家(省级产业研究院和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现科技成果转化80项,同比增长57%

14.申报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新增科技创业企业100家。启迪之星(咸宁)获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香城文创空间、一片叶茶创空间2家平台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指导赤壁电商孵化众创空间提档升级并筹备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2019年度,新增科技创业企业170家,完成省定全年任务的170%

15.市场主体达到21万户以上。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市场主体23户,同比增长16.4%增幅全省排名第1

16.6月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91日,我市在“513”模式的基础上主动加码,推出了“511”模式,将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即企业资料齐全,一般情况当即办,全流程一天办,特殊情况三天办,使“511”成常态。

17.将项目建设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39个工作日内。出台了《咸宁市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咸宁市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将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精简至40余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20-67个工作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的工作模式已初步实现。

18.新增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家。2019年新增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8家,全市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总量达到224家。

19.新认证“三品一标”20个。2019年,全市新认证“三品一标”4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0%。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1个,绿色食品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

20.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家、家庭农场200家。全市农民合作社注册登记较去年增加429家,家庭农场注册登记较去年增加213家。

21.高标准建成60个美丽乡村,新启动65个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抓好30个市级以上美丽乡村建设。印发《咸宁市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推进规划(2019-2023年)》《咸宁市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度实施计划》和《关于开展“百村引领 千村共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乡村振兴暨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重点打造4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70个整治村

22.18个省级试点村为重点,打造具有鄂南特色的乡村模式。出台《咸宁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召开全市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座谈会,已基本完成全市40个示范村和170个整治村规划编制任务。

23.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76%以上。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281.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77.8%

24.全年新增城镇就业3.7万人。2019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330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38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276人,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9829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144.06%207.74%309.2%140.41%

25.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率达到54.9%。根据6个县市区统计预估数据,6月底全市常住人口257.21万人,城镇常住人口140.2万人,城镇化率为54.51%,较上年提升0.81%,预计全年城镇化率将达到54.9%

二、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稳定经济发展预期

1.扩大有效投资

1)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已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3次,一季度集中开工项目105个,项目总投资522.7亿元;二季度集中开工项目102个,总投资313.9亿元。三季度集中开工项目100个,总投资293.1亿元。正在筹备季度集中开工活动。

2)抢抓国家、省政策机遇,确保有更多项目和资金纳入国家和省投资计划。1-12月,市发改委累计向上争取资金37.3亿元。其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44个,到位资金12.4亿元;省预算内投资项目37个,到位资金0.96亿元。截至目前,市本级收到上级专项资金16.60亿元,已拨付资金13.75亿元。

3)集中力量抓好省领导重点督办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和10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3个省领导督办项目和21个省级重点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亿元以上项目中,列入计划的201940个续建项目已全部开工。

4)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库、达效库建设,进一步提高入库项目转化率。“三库”入库项目1719个,储备库、建设库转化率分别达到41.4%38.7%,建设库转化率位于全省第1位。

2.增强消费能力

1)开展楚菜“一县一品”推介,推出一批咸宁特色菜肴。已确定咸安贺胜鸡汤、嘉鱼鱼圆、赤壁关刀鱼、通城两头乌、崇阳雷竹笋、通山包坨为我市“一县一品”。香城泉都宴入选“十大楚菜名宴”。

2)积极发展康养产业,推进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康美小镇等建设。起草了《咸宁市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支持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园区设置医疗机构。我市智慧健康养老经验入选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经验交流材料。咸宁温泉中医药康养旅游区被评为湖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创建单位。全力支持康美中医医院项目建设。

3.推进开放合作

1)支持通城万雅进(出)口商贸交易中心建设。通城·万雅国际商贸城第一期进口商业街已于202011日正式开街。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进口博览会观展及签约活动,现场签约项目6个,签订进口商品采购项目14个。

2)对接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建立综合保税物流中心。制定了《咸宁市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三批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复制推广,成功争取武昌海关在咸宁设立办公区。

3)办好2019“一带一路”国际茶产业论坛暨第五届国际茶业大会系列活动。成功举办2019“一带一路”国际茶产业发展论坛暨第五届中国茶业大会,邀请“一带一路”沿线28个国家和地区150名外宾参加。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1)全面启动幕阜山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工程。湖北省国家储备林咸宁幕阜山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PPP项目被列入长江大保护国家储备林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确定实施方,已签订了PPP合同。

2)大力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固废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工程等。规划建设市本级和崇阳县2个静脉产业园。市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按PPP模式已完成项目立项、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一案两证”编制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市确定21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加快实施存量垃圾清理,完成地表垃圾清零,125处体量500立方米以上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完成整治销号。

3)加快绿色交易平台发展,持续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试点。12家碳排放履约企业全部完成了履约工作。2019年,我市共提交排污权交易申请169家,已完成交易101家,交易化学需氧量80.38吨,氨氮7.02吨,二氧化硫124.61吨,氮氧化物231.56吨,全年交易总金额为325.90万元。

2.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积极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咸宁制造向高端提升。对全市工业制造业进行全面摸底,指导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申报电子信息基材示范基地;组织开展技术品牌科技培训5批次,新增省级智能制造企业2家。

2)实施“万企上云”工程。印发《咸宁市“万企上云”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2019年,新增省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4家;组织在线评估诊断,143家企业在线完成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组织开展化工、冶金、食品、医药、纺织等领域两化融合专题培训班5

3)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咸宁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成功被评为省级军民融合示范基地被列入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积极推荐赤壁市高新区申报省级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加快培育军民融合产业,目前,我市共有军民融合企业25家。指导海威公司“船舶与海洋工程高新复合材料研究、生产、测试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国家武器装备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3.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1)实施“荆楚优品”咸宁工程。9月,组织赵李桥茶厂、嘉安控股、黄袍山绿色产品和阳春园参加2019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12月,组织“荆楚优品”和“咸宁优品”特色产品参展第28届食博会。目前我市共有6家荆楚优品企业。

2)实施标准化战略。以绿色标准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构建《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标准体系》。发布了青砖茶团体标准、砖茶标准体系。成功举办2019ISO/TC268秋季工作会议咸宁技术参观活动暨咸宁公园城市标准论坛活动,发布了全国首个省级地方《公园城市建设指南》标准。2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国家楠竹生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咸安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2个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湖北康华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通城县民政管理(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均以优异成绩通过验收。

(三)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印发《咸宁市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机制》和《咸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分工》,全市12起非法集资陈案销号5起、判决3起,2起新发案件判决1起,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切实做好“非法校园贷”问题整改,开展防范处置“非法校园贷”系列主题活动,全市2018年以前“非法校园贷”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19年未发现新的“非法校园贷”事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313起,刑拘诈骗类违法犯罪人员456人,打掉各类诈骗犯罪窝点29个,拦截劝阻疑似被骗受害人3932次,成功止付、冻结涉案资金5794万元。

2)强化全口径债务管理。将全市政府债务、隐性债务、需要关注的债务全部纳入统计监测范围,进行全过程监管。已将地方政府债务使用情况纳入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范围。

2.打赢脱贫攻坚之战

1)积极开发公益岗位、扶贫车间,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10239创建就业扶贫车间62个。开展“365”服务基层活动,累计送出科技书籍3500本、复合肥27吨、种子2600包。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实现了贫困村全覆盖。共组织50多场“135”林下生态养鸡培训,培训贫困户5000人次。开展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增就业1.35万人。

2)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大扶贫资金统筹力度,切实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组织召开全市项目库建设推进会,全市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共计入库项目6079个。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187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扶贫资金8644万元,同比增长6.4%。2019年全市共统筹整合资金67.46亿元,占统筹计划的99.11%,我市统筹整合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考评中均获得A等。制定了《咸宁市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市本级扶贫资金分配下达进度、预警信息处理率、绩效目标规范填报率、支出进度均达到100%。积极开展扶贫资金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2019年市财政局开展专项检查4次,覆盖所有县市区。

3)全面压实扶贫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出台了《咸宁市扶贫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9-2020年工作方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40个问题、省委巡视反馈的88个问题均制定实施方案,逐项销号落实。狠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全面完成全省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反馈9973条问题线索核查任务,查实1607条,涉及违纪资金458.97万元,已追缴64.35万元,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268条,处分200余人。

3.打好污染防治之战

1)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筑渣土扬尘综合整治活动,截至1231日,咸宁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77.6%PM10累计均值56μg/m3PM2.5累计均值36μg/m3。全市8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纳入《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的4个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纳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94个地块纳入了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系统。完成了第一批4个地块的采样布点设计并通过了国家专家评审。

2)认真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市3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3个,完成率86.8%,其余5项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梳理出涉及我市的23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5个,完成率65.2%,其余8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73个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72项,完成率98.6%,其余1个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四)大力增强市场活力

1.全面深化改革

1)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1-12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522.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新建商品房销售456.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1%。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金额201.95亿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4462/平方米,同比增长23.7%。商品房库存面积343.13万平方米,去化周期9.61个月。

2)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商事制度、乡镇财政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攻坚。修改完善《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加快芽旗香茶叶研究中心产权制度改革,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重组,开展市直40家困难企业脱钩改制工作,“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入收尾阶段。落实“多证合一”改革29957户,落实“证照分离”改革6093户。印发《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改革情况进行实地考评。

3)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截至11月底,市县两级完成政务服务事项主项认领7549项,发布业务办理项9574项,可网办比例为99.9%,可网办事项开通比例99.48%,政务服务网注册人数为62.05万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支持“最多跑一次”比例为99.85%,支持“零跑动”比例63.72%,即办件比例77.24%

2.推进创新创业

1)加快智能机电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咸宁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获批为湖北省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成功申报省级重大专项2项,获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现有专业科研人员50余人,研发实验室8000平方米,新孵化企业11家,专利申请44项,成果转化2项,与30余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已建成近3000平方米加工测试中心。

2)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开展2019年“南鄂英才计划”人才及项目评审认定工作,先后为23名新获评的“南鄂英才”颁发高层次人才证书和“人才绿卡”,落实创新创业扶持资金821.589万元、生活和购房补贴40.3978万元。实施“站点引才计划”,继续在上海、北京、天津、重庆等一线城市建立人才联络站,新建厦门、广东两个人才工作联络站。实施“咸商咸才回归计划”“南鄂校友资智回归计划”,成功举办首届咸宁楚商大会。

3.激发市场活力

1)落实普惠性减税政策。全年办结应享未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4720笔,退税近1000万元。开展多轮次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办税平台,全面升级“一网受理、一窗办结”模式,精简取消8项重复申请资料。2019年,全市共为322户次小微企业提供纳税信用贷款2.69亿,办理“出口退税贷”1550万元。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功获批国家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成为全国16个信用示范城市之一。印发了《咸宁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启动“信用咸宁,行走天下”系列宣传活动。2019年城市信用监测平均排名全国第9、湖北省第1

(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发展现代农业

1)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组织赤壁市和崇阳县申报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重点县市区,20195月通过专家复审,获项目资金扶持共计5960万元。

2)发展观光农业,推进白水畈田园综合体等建设,办好湖北·咸宁首届油菜花节。培育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7个、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37家。重点打造了30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开展了“乡约白水畈萝卜小镇”“马桥油菜花海”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节庆活动12场次。在通山县石门村成功举办了中国农民丰收节湖北主会场活动。加快推进白水畈田园综合体建设,部分项目已建成开放。成功举办了“春风十里·油菜花海等你”湖北·咸宁美丽乡村行活动。

2.建设美丽乡村

1)加强基层文化中心阵地和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通山县文体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赤壁市、咸安区文体中心开工建设,新建、改扩建26个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崇阳县天城镇大集社区等5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全市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顺利通过复核。

2)大力实施“祠堂改建文化礼堂”工程。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族祠堂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咸宁市宗族祠堂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833所宗族祠堂全部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完成改造转化1338所。

(六)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133”发展战略,调整完善城乡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咸宁市2019年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已经专家评审;《2019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已完成了《咸宁市官埠生态新区城乡融合发展规划及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已完成《梓山湖绿地梓湾公园建设规划》《龙潭水镇概念性规划》《康美咸宁健康小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咸宁原乡假日度假小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恒大养生谷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报批工作。

2)支持县市区按照各自定位,突出主导产业,实现错位发展,夯实县域经济实力。出台了《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县域经济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产业振兴全面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指导6个县市区制定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提升城市品质

1)实施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主城区公园城市“十大工程”,启动县市公园城市建设。制定了《咸宁市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制定《咸宁市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完成了人民广场、青龙山公园、咸宁大道东延伸景观提升工程。召开公园城市标准论坛,公开发布全国首个省级公园城市建设地方标准《公园城市建设指南》。

2)切实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完成十六潭路水上乐园路段等92处积水点改造,东外环等6条道路共602个雨水口改造;对城区排水系统全面清淤,疏通桂乡大道两侧排水沟渠,共清淤雨水井7419座、检查井6106座、支管16183米。

3)实施交通品质提升工程。书台街、崇文街交通安全品质提升工程已完工,完成土方开挖3925立方米、围墙拆除800平方米、垫层砼浇筑255立方米、雨水口改造22座、安装路缘石240米、安装中央隔离护栏918米。完成青龙山高中堵点整治。

3.推动三带发展

1)加快建设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2019年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重点实施项目41个,计划总投资72.12亿元,已完成投资72.31亿元。沿线绿化补栽补种基本完成。107国道、通江大道、武嘉公路等破损路面已完成维修。沿线弱电产权单位已对线缆进行初步规范,通江大道咸安开发区花坛内中低压杆线迁移已完成。107国道咸安城区段沿线建筑立面已实施整治,嘉鱼县对渡普镇沿线破旧房屋进行拆除和腾地复绿。

2)加快建设幕阜山绿色产业带。2019年咸宁幕阜山产业带实施项目21个,总投资55.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2.9亿元,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咸宁幕阜山重点示范段已完成示范段86.4公里。

3)大力建设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印发《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规划》,2019年安排项目44个,已开工42个,完成投资70.9亿元。深化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合作,在嘉鱼县召开推进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主体平台现场推进会,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的“咸宁模式”获国家发改委高度评价,并向沿江11省市推广。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加强民生保障

1)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大幅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613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5833元、农村五保年人均保障标准10233元,比上年度提高了5.1%9.3%9%。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70645111434人,特困供养对象9975人,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4.99亿元。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截至12月我市低保对象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共有55594人,发放资金1.78亿元,农村特困对象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共有7542人,发放资金8246.73万元。

2)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检查项目工地220个;正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截至12月底已检查268个项目和企业,协调解决16个欠薪案件,涉及劳动者415人,追回工资679.55万元。聚焦源头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实名制、专用账户、银行代发等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化监管系统全面建成上线。加大案件处置,移送案件9起,公安机关受理9起,立案7起,刑事拘留6人。

3)扎实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实际开工1118套,占目标任务100%;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913套,基本建成率为100%;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682户,占任务数100%。经各县市区入户核查,全市锁定危房存量1990户,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352万元,实际完成改造2041户。

4)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列为全市2019年第5期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召开了2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对问题较多的3个县市区和4家市直单位进行了工作约谈。印发了《咸宁市2019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和《咸宁市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市、县两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11868批次,综合检测合格率99.7%,比省定目标高出1.6个百分点。

2.发展社会事业

1)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继续实施主城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有8所学校完成新建、改扩建,提供学位10000个,启动5个企业捐资建校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咸安区政府办学;另有14所学校建设项目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市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89%。启动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9年高一招收新生1.7万人。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全市共有签约服务团队710个,常住居民签约102.13万人,重点人群签约59.75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38.62万人。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通城县、赤壁市、崇阳县、嘉鱼县均出台了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继续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培养工程,2019年通过高考招录全日制大专生134人,通过成人高考招录成教班学员23名。

3)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咸宁市“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咸宁市关于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点》,实现了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置全覆盖。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全市32103名留守儿童,11856名困境儿童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4)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策划举办“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文艺晚会、合唱比赛等13项重大文化演出活动。推进“香城书房”布局建设,相山书院香城书房作为首个示范点建成开放,后续4个香城书房春节前将全部建成开放,构建起“市图书馆+香城书房”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形成全省领先的城乡公共图书馆服务模式和经验。

3.创新社会治理

1)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多元化处置机制,依法化解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在全市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护军运、迎国庆”专项活动,全市排查调解案件19369件,调解成功18796件,调解成功率97%以上。建成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打造“咸宁模版”。2019年,市级领导接访157413人次,解决问题133个。律师参与接访59批次。制定领导包保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工作方案,将涉房地产、涉军涉教、非法集资、征地拆迁等37个重点信访案件,全部安排市县乡三级领导包保。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共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1119人,刑拘830人,逮捕525人,破获案件416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7010万元;新侦涉黑案件10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3起、恶势力团伙134个。结合“百警联百企”行动方案,向群众发放公告、通缉令六万余份,促使137人投案自首。

3)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禁鞭条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915家规上企业逐一进行风险排查,将涉及危化品使用、涉氨制冷、粉尘防爆和受限空间的150家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市政府挂牌督办12处重大火灾隐患,市、县两级共挂牌督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5家,隐患问题136处。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各类企业10000余家(次),下发《提示函》《督办函》500余件,下达各类文书1300余份,发现各类安全问题隐患3010处。扎实推进《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贯彻实施,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33起,行政拘留146人,罚款、教育训诫100余人,收缴烟花爆竹近3万余件。

(八)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政治坚定,牢记使命。全市政府系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以党章为基本遵循,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印发了《咸宁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对《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咸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审修。印发了《咸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和《咸宁市清理无谓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取消14项市级证明事项。

3.实干为先,敢于担当。出台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效能。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审批服务下沉,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目前已有37项便民服务事项接入“鄂汇办”。

4.心系群众,执政为民。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改进调研工作作风,制定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通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政府领导同志带头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蹲点式调研,把调查研究的过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不断加大教育、社保、科技、医疗卫生等民生性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2019年,全市民生性支出281.05亿元,民生保障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5.从严治政,永葆清廉。聚焦公共资源配置、工程领域招投标、扶贫资金使用等重大领域,2019年,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96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18526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120528万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12895万元发出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1291篇。全市审计机关移送经济案件线索86件,移送处理108人,已立案处理106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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