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21年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尚未落实事项及2021年3-5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有关事项清单》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清单进行了逐项逐条梳理,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听取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审议《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段发展规划》有关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4月6日,市长王远鹤调研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并提出规划编制意见。4月7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白新民组织召开了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规划编制推进会,对规划编制提了具体要求。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我们组织编制单位进一步开展调研,督促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并开展了2轮征求意见。目前,《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送审稿)》已经完成,将于近期报市政府领导研究。
4月20日,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省科技厅厅长王炜亲临会议指导并讲话。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孟祥伟、市长王远鹤任组长的推进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表彰了一批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突出技术和突出企业,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咸政规〔2021〕2号),科技创新软环境进一步优化。同时,在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咸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即将报市政府研究审定,为“十四五”科技创新工作谋划好发展蓝图。
二、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湖北省反馈意见第10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印发〈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湖北省反馈意见咸宁市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我市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熊武华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40%,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4%;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7%的整改目标,主动对接省科技厅,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目前,已整改完成,拟申请销号。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