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8号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分行 日期:2025-07-21 字号: 分享到:

应杨林代表:

您提出的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8关于为发展前景良好的民营企业增加信用贷款促进金融服务公平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我行充分履行主办单位职责,积极协调市政府办公室(金融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咸宁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政数局等会办单位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我们一致认为,您提出的“建立科学的企业发展前景评估体系加强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分担金融机构风险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营造公平的金融环境推进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政策建议契合我市当前实际,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围绕提案办理,前期我行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5收到提案办理通知后,市人行第一时间成立了提案办理小组,明确由党委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货币信贷管理科主办,征信管理科协办。主动发挥主办单位职责,5月下旬牵头向各会办单位发送了工作联系函,提示了会办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时序进度要求。二是压实工作举措。围绕提案相关建议办理,市人行组织开展“金融活水润民企”行动,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带队赴民营企业开展调研,面对面解决企业融资需求;市政府办公室(金融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咸宁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政数局等会办单位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助企活动三是突出服务创新。市人行持续推广301”模式信用贷款发放和“楚天贷款码”扫码融资市政府办(金融科)推广知信贷、商信贷、农信贷等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咸宁金融监督管理分局建立了“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市税务局为“纳税信用贷”“云税贷”等信用贷款产品提供后台支持;市财政局打造“咸金通”平台,为企业融资进行线上撮合;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双找双赢”银企对接会等。

二、相关建议答复意见

(一)关于建立科学的企业发展前景评估体系”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市人行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探索建立科学的企业评估体系,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依据。一是建立科创企业创新积分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包括政策导向、创新能力、技术成熟度、发展前景和加分项等指标的科创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省人行“楚天贷款码”平台与省科技厅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互联互通,为科创企业定制“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今年以来,本地银行金融机构已通过“楚天贷款码”发放创新积分贷13笔7074万元。二是建立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小企业商业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评价体系。推出对应的知信贷、商信贷、农信贷信用贷款产品。目前,知信贷已发放616笔33.72亿元,商信贷发放22笔6103万元,农信贷发放1笔500万元。三是市监局建立咸宁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标模型。对“信用+食品饮料产业”试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通过通用指标分值与专业指标分值融合,将全市331家食品饮料企业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评估结果辅助银行进行贷款决策,获高评级主体享更低利率、更高额度,简化审批流程。

(二)关于“加强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答复意见

一是推广应收账款等动产融资业务。建立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为企业提供线上便利化融资渠道。向金融机构分派应收账款融资等工作任务,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银行机构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自平台建成以来,成交1320笔,金额682亿元。二是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印发《咸宁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联合市市监局发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企业“白名单”、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接活动。截止目前,已向30户企业发放3.37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三)关于“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分担金融机构风险”的答复意见

市财政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四补”机制,持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一是注册资本金补充。2020至2024年,累计向咸宁担保集团补充注册资本金21650万元,增强其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二是代偿补偿机制。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业务代偿率低于3%(含3%)的风险责任,财政给予60%风险补偿,高于3%低于5%(含5%),财政给予40%风险补偿。三是保费补贴机制。对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的小微等普惠领域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0.5%的保费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业务奖补。对单笔300万元(含)以下担保业务总额较上年增量部分,按不超过0.5%的比例给予奖补;对单笔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以下担保业务总额较上年增量部分,按不超过0.3%的比例给予奖补2024年,落实“四补”机制845.48万元。

(四)关于“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营造公平的金融环境”的答复意见

一是建立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效果评估机制。每半年对银行机构开展考核评估并发文通报,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勉励四个等级,与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突出发展贡献奖评选、享受地方财政资源等激励政策挂钩,对于勉励等级银行机构及时开展约谈,引导银行机构持续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二是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用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根据LPR和企业客群特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加强服务项目与价格公示,严格执行信贷业务“七不准”与服务收费“四公开”规定,推动降低民营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2025年4月份,全市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04%,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创有统计以来新低。

(五)关于“推进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答复意见

一是升级打造咸宁市金融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咸金通)。归集共享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公积金、知识产权、不动产等28项涉企公开信息和29项授权查询信息,分别与鄂融通、科创供应链、食品饮料、物流、蔬菜、民宿、护工等7个省、市供应链平台深度对接,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链链融合”协同网络,通过链上企业融资需求的归集和智能推送,有效扩大链上企业融资服务覆盖面。截止目前,平台已入驻31家金融机构,累计上线金融产品262个,累计解决融资需求5192笔,457.02亿元。二是推广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24年10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的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资金流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该平台以真实资金流数据作为依据,打破信息壁垒,为企业精准画像,提高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截止目前,平台累计查询企业资金流信息248次,促成授信43笔,金额27052.35万元。三是市政数局搭建大数据能力平台。目前该平台已汇聚全市115个部门数据资源,数据资源总量共计4.1亿条,各部门可通过平台申请调用,有效破除“数据壁”。

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分行

2025718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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