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咸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呈现多点突破、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三分一定”“扫码入企 综合查一次”等改革经验在全国全省推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强化思想铸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咸宁建设首要任务,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学习全覆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研学10次,连续四年举办全市法治建设培训班,开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将法治咸宁建设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要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安全生产、涉企检查、廉政建设等法治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健全每月调度、法治督察、督查巡察等形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1个案例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案例汇编》。
(二)优化制度供给,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
一是以良法促善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重点领域治理需求,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出台《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高质量完成《咸宁市停车服务条例》《咸宁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4项立法调研课题,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更加凸显。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根据“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全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07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批次,修改2部规章、12件规范性文件,废止38件规范性文件。创新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红黄牌”预警机制,对8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推动政策衔接协同、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持续夯实。
(三)深化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召开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印发实施《咸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三分一定”改革县(市、区)全覆盖,改革经验被法治日报、省委改革简报、依法治省简报推介。选聘第五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2025年,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政府法律事务504件、提出法律意见945条,有效保障依法决策。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67件,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二是规范执法成效显著。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出台全省首个涉企行政检查“正负面清单”,明确12项必守规范和10条禁止红线;整合部门检查事项,编制73项高频联合检查场景清单,实现“综合查一次”;全域推行企业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全省率先实现“扫码入企”,全市涉企检查频次同比减少36.8%,有效遏制“检查任性”,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中国法治》等推介。深化柔性执法,探索推进行政处罚“三书同达”,推广“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模式,惠及市场主体4180家,工作经验被省营商办全省复制推广。强化执法监督,开展专项核查2次、督导45次,全覆盖评查行政执法案件1965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25份,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是服务发展提质增效。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统筹实施74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事项试点改革,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政府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市县两级共发布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13251件,全程网办事项占比95.4%,“最多跑一次”事项达100%,1133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创新开展“周末不打烊”服务,办理业务11340件。编制《咸宁市惠企政策清单》,深化结对帮扶,涉企服务环境持续优化。2025年新登记企业类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9.1%,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1.1万户。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测评位居全省第三。
(四)推进普治融合,法治惠民便民彰显实效
一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部门编制并公示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连续第三年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会,开展“八五”普法总结验收,有力压实普法责任。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机关、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等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有效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五个一”机制,实现514名法治副校长校园宣传宣讲全覆盖。举办“3·15”“4·15”“12·4”等系列重大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全媒体普法,刊发“咸宁日报-法治专版”45期,播出“法治热线”栏目151期,发布普法微博微信信息1600余条,受众达170余万人次,全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法治社会根基进一步夯实。
二是纵深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实现综治中心、人民调解中心融合发展。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集中排查7096次,成功化解纠纷41195件。深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建设,研发“咸小律”智能小程序,实时提供高效智能法律服务,创新做法被法治日报推介。完成咸宁仲裁委换届。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71件、公证案件23600件、司法鉴定案件6602件,咸宁一案例入选全省第九届法律援助百优案例,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准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当前工作仍存在以下短板:一是法治工作者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专业力量配备与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不相适应。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不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对标示范创建,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为目标,细化创建路径,凝聚合力推动指标落地。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推动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从源头防范决策风险。
二是聚焦营商环境,推动执法监管优化创新。持续深化“法治体检”常态化,推行涉企公证“绿色通道”与费用减免政策,发挥仲裁高效解纷优势,深化“三分一定”“扫码入企 综合查一次”等改革举措,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复议功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优化复议案件审理流程,健全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机制;坚持个案纠错与类案指导并重;将调解贯穿复议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是深化普法融合,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科学编制并深入实施《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扎实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法治专业支撑能力。优化法治工作者队伍结构,加强专业化培训与实践锻炼,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与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