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22次党委(扩大)会会议纪要
关于北京国泰洛克公司请求空置部分面积提前解除合同事宜
会议听取了投资运营部关于北京国泰洛克公司请求空置部分面积提前解除合同事宜的汇报。2012年城投公司与北京国泰洛克公司签订《北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约为6223.97 m,租期自201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2024年5月,北京国泰洛克公司应缴纳半年租金352 万元,已缴一个季度租金176万元,尚欠176万元未缴,近期,北京国泰洛克公司来文提出恳请酌情考虑空置部分的面积提前解除合同,以缓解经营压力保障在租面积租金足额支付。建议:一是不同意提前解除空置部分面积合同;二是提前委托中介机构对2025年资产整体预期租赁价值进行评估,拟在年内挂网公开招租,按照评估价值设置租赁底价,并在公开信息中披露租赁起始时间为2025年6月1日;三是本次租赁期限设定10年,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作为三重一大事项报市国资委备案。
会议决定,不同意北京国泰洛克公司提前解除空置部分面积租赁合同的请求。会议要求,一是尽快催收未缴租金;二是同意提前启动招租程序;三是加强市场调研,摸清租赁底价及意向租户;四是明确租赁期限10年,与市政府国资委做好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