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琴、段红旗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加强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切合实际,针对性比较强,对现阶段咸宁市体教融合工作开展具有很重要的价值。我们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积极吸取提案内涵,更好的贯彻实施,让青少年得到全面健康发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在“十四五”规划、《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以及《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关于加强我市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我中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落实:
一、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1.青少年竞赛体系。构建校、县、市三级竞赛体系,形成“人人参与、层层选拔、全市联动”的竞赛格局。各地要在整合赛事资源的基础上,系统设计并构建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区域内竞赛活动,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推动开展跨区域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市运会青少年类比赛每四年举办一届,中学生运动会每二年举办一届,青少年锦标赛每年一次。今年我市已完成田径、篮球、乒乓球3个项目的比赛,后期还有羽毛球、棋类、跆拳道、足球4个项目的锦标赛和武术1个项目的联赛。通过完善竞赛选拔机制,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代表队的渠道。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加强青少年体育赛事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赛事由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其他学段由教育部门负责,拟定赛事计划。体育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逐步完善市县区综合性运动会青少年组项目设置,扩大青少年覆盖面和参与度。借省运会的契机,青少年类中学生组我市将参加八大项,派出170人左右参赛;体校组将参加11大项,派出370人左右参赛。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由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共同组队,体育部门统一注册并审核参赛运动员资格,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运动员1412名,511人被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二、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
3.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形成学校体育传统特色项目,我市已初步形成规模。其中鄂南高级中学被评为湖北省青少年体育菁英培养基地,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温泉中学、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通山县文星学校等5所中小学校被评为湖北省青少年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目前我中心与赤壁市实验小学、赤壁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崇阳一中、大集中学、鄂南高级中学合办咸宁市不同组别的足球队;与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合办田径队;与咸宁市温泉中学、崇阳桃溪中学合办男子篮球队;与鄂南高级中学、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合办跆拳道队,为全面深化体教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发挥体育部门作用。
4.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建立以市体校(筹建中)为“龙头”,学校体育为基础,各个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重点,借助社会力量新办各类体育俱乐部、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络。稳步推广市队校办、市校联办运动队模式,推进“名校办名队”、“名队进名校”的融合发展。
三、加快体校筹建
5.筹建咸宁市体育运动学校。我中心已制定《关于筹建咸宁市体育运动学校成立工作专班的方案》,将利用现有场馆,落实体校机构、编制、经费和人员。与教育部门携手共创咸宁市体育运动学校,坚持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特色共建的原则,形成市级体育运动学校组建方案,完善咸宁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打牢我市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基础。
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6.严格落实课程标准,按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国家体育课程标准要求,小学1-2年级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3-6年级、初中及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高中学校每周开设2节体育课。目前我市的学校都较好地坚持课时规定和大课间活动,基本能保证学生在校1小时体育运动时间,下一步,将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
7.持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参与度。在人人参与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加大校园阳光体育项目的推广力度,继续组织各类市级经典赛事,实现“教会”、“勤练”、“常赛”,使学校体育面向每一位学生,使其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提高运动技能、培养健康人格。
五、规范社会体育组织
8.指导和服务社会体育组织。加强校外体育类培训机构管理和行业治理,拓宽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路径,搭建活动平台。积极发挥各类体育社团组织、俱乐部和校外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引导行业自律和规范,扩大培养青少年项目爱好者人群;支持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社团组织广泛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发现和培养更多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投入竞技后备人才培养输送。从全市多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中,通过评选,布局了10个项目12个市级青少年单项后备人才训练基地。
六、加强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
9.完善政策措施,充实队伍建设。逐步建立长效机制,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通过办培训班、外派学习等途径,定期对教练员和体育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更新训练理念,努力提高思想素质、专业素质和执教能力。整合全市体育教师资源,打破区域和学校的限制,聘请有专业特长的体育教师任运动队教练。切实改善教练员的生活和训练环境及福利待遇,落实省、市有关教练员奖励、训练补贴、服装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全面推行竞赛项目责任制和教练员聘任制,教练员的福利待遇与选才、训练、输送、比赛成绩等各个环节挂钩,做到优胜劣汰、奖惩分明。
研究出台(《2023-2026咸宁市体育竞赛、输送奖励办法》)对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作出贡献的单位和教练员、体育教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在省级运动会、年度省级体育竞赛上获得奖牌和分值的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输送单位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晋级等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奖人员。
七、强化政策保障
10.落实体育后备人才入学优惠政策。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优秀体育苗子、备战省市运动会的运动员的入学、转学、训练和比赛给予支持,并根据运动队梯队建设和“名校办名队”、“名队进名校”的需求,合理安排运动队、运动员集中入学、转学。教育局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咸宁市202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宁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细则〉的通知》,让优秀运动员能够进入更好的学校提供平台。
11.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加大对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
八、加强组织实施
12.健全机制,落实目标责任。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我市将由市体育部门、市教育部门联合起草,由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正在起草中,计划在今年年末前将正式出台,并作为我市体教融合实施的重要依据。
最后感谢您一如既往的理解、支持和关心我市体育工作。
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