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5-20014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其他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5日
  • 名  称: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宁市首沃和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宁市首沃和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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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

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

No:2025GC01149

盒装桑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咸宁市首沃和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1.产品控制:当事人采购30盒,销售30盒,已销售完,召回0盒。

2.原因排查供货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3.问题整改当事人立即下架了检验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召回措施,提交了整改报告,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4.行政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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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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