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端午节节令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咸宁市辖区内生产经营的调味品、蔬菜制品等5个食品大类39批次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示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现场抽取了调味品9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蛋制品5批次;糕点10批次;餐饮食品5批次。其中抽检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0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2)。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1).doc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202505(1).xls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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