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5-11101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7日
  • 名  称: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宁市咸安区佳惠商贸超市——小台芒)

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咸宁市咸安区佳惠商贸超市——小台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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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者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XBJ25421202601930242ZX

小台芒

噻虫胺实测值0.11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小于等于0.04要求

咸宁市咸安区佳惠商贸超市

1产品控制:该批次小台芒本超市共进货126.56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共计销售1201元;

2.问题整改:超市及时发布了召回公告,凭小票可以进行退换货;

3.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鉴于该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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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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