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7项、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5】75号)。 我局对申请单位:湖北众禾联晟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举办者:龚凯校长:孟鹏申请成立”湖北青禾技工学校”的行政许可,经专家现场查看评估审核,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3日共7天。如对许可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书面进行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715-823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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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