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依法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原则
2025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落实“免试入学”、“公民同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进“阳光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少”。对于大校额、大班额学校,可以积极探索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政策。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小学招生对象。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等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向对应片区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2.初中招生对象。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招生片区。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招生区域,具体见附件1。
4.招生批次及需提供的材料
第一批:城区购房入住满一年的居民子女入学
录取类别:①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房屋产权在城区且入住满一年;②适龄儿童少年全家在城区无房产、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城区购房且入住满一年。
网上申报提交资料:①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老房产证、自建房、还建房上传房产证明、土地证、土地购置合同等。商铺、门面、车库、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②户口簿信息;如果不在同一户口簿,需上传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等。③2024年9月1日前任意一次的水费或电费或天然气的缴费凭证(可提交手机缴费截图),缴费凭证地址需与房产地址一致。④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入学的,还必须在平台上填报“无房证明核验”;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祖孙关系证明材料。
第二批:城区购房入住未满一年的居民子女入学
录取类别: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且入住未满一年;②适龄儿童少年全家在城区无房产、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城区购房且入住未满一年。
网上申报提交资料:①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老房产证、自建房、还建房上传房产证明、土地证、土地购置合同等。商铺、门面、车库、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②户口簿信息;如果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需上传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等。③上传首次水费或电费或天然气的缴费凭证,缴费凭证地址需与房产地址一致。④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入学的,还必须在平台上填报“无房证明核验”;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祖孙关系证明材料。
第三批:城区暂住居民(租房户)子女入学
下列人员子女,由片区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安置,片区学校无法安置的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置。
录取类别:①持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咸安籍来咸安经商、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②监护人务工地和暂居地在学校片区范围;③监护人暂居地在片区,务工地不在学校片区范围。
说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但未入住的按租房地入学。
网上申报提交资料:①平台上填报“无房证明核验”。②户口簿信息;如果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传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等。③非咸安籍来咸安经商、务工的随迁人员上传居住证,外来进城经商人员上传本地工商营业执照,外来进城务工人员上传务工证明(含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劳动合同等)、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近6个月的工资凭证。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面试、测评、素养评价等任何形式“掐尖”招生、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违规招生。区教育局将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残疾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安置意见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康复治疗、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2.政策优待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消防)、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商企业高管、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其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入学资料,由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多孩家庭子女。在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按照“小随大或大随小”的原则,将多孩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四)转学插班学生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遵循“班额控制、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在严格控制学校大班额的前提下,结合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户籍及居住情况,优先保障因父母工作异地调动、购房入住等特殊情况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然后安排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插班除提供与新生入学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学籍卡片。
招生程序和方式
1.网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微信扫码或搜索“咸安区入学宝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小程序进行报名,也可通过鄂汇办APP→便民或更多→教育考试→咸宁市教育入学一件事→咸安区入学宝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具体登记方法见附件3。
2.网上录取: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通过“微信服务通知”将审核结果推送至申请人;申请人也可通过招生平台点击“我的”→“录取结果”查询。审核通过的,家长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前往学校报名;学校对家长在平台上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异议的,可要求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校进行线下复审。
3.对于未在平台登记、故意错填瞒报和提供虚假信息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时间安排
8月4日至8月11日,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在“入学宝”平台中按批次进行登记;
8月12日至8月15日,平台核验申请人提交的信息;
8月16日至8月24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批次线上或线下审核录取一年级、七年级新生;
8月25日至8月29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置未录取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
8月26日至8月27日,转学插班生在“入学宝”平台中进行登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线上或线下审核资料;
8月30日至8月31日,学生到校报名;
9月1日至9月2日,学校办理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入学手续。
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市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实行书记(校长)负责制,各校要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成立招生工作专班,有序有效组织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防招生腐败和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防止大班额反弹。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准以任何违规形式的承诺接纳新生。严禁接收不符合进城条件的学生到城区就学,也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就读,如因学位不足,需要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到周边学校就读的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政策宣传。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对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置咨询服务点,开通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2),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加强与家长友好沟通,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入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资格审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学报名前要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参与招生入学工作人员、班主任等开展培训,熟悉学校招生范围,明确政策规定,掌握操作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审核。对每一名招收的学生,要保留好电子版或纸质版入学资料,做到“一人一档”备查。
(四)严格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档案采取电子化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对未经批准、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强化责任追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将对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利用个人权力擅自招收片区外学生、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举办快慢班、招生乱收费、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
2025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以招生片区图标注为准)
咸宁市第二小学:东至煤铁巷,南至永安大道靠第二小学一侧(含咸宁高中),北至渔水路与怀德路交汇路口靠第二小学一侧,西至淦河沿线靠第二小学一侧。
咸宁市第四小学:同心路至阳光电器的永安大道两侧(含区委党校、广播电视局、群艺馆),西至南山铁路桥洞,煤铁巷至老永安交警中队的永安大道一侧,区交通局至青龙巷的文笔大道两侧,南山三角洲至三胜印象小区、同仁巷的长安大道两侧。
咸宁市第六小学:渔水路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区人民医院靠第六小学一侧、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老财政局的怀德路靠第六小学一侧。
咸宁市第八小学:渔水路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107国道靠第八小学一侧、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铁路桥洞的怀德路两侧,南门桥洞靠银泰一侧。
咸宁市第十小学:西至火车站铁路桥洞、东至咸安大酒店靠第十小学一侧、南到火车站前广场、北至铁路沿线。
咸宁市第十二小学:南至环城村,东到同心路(不含咸高)、蚌蛤塘路、海德公馆,西至咸宝路,北至西河桥、河堤北路。
咸宁市第十四小学:咸宝路以公路为界西边沿线居永安地界(佳和颐景、水果市场、三味书屋、天通苑、咸宁人家、三建公司、西河六组、伞厂、凤凰社区、天和人家、湖北科技学院咸安校区、西河一组、二组)。
咸宁市第十八小学:永安大道阳光电器至桂花北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靠第十八小学一侧,桂花北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至双峰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两侧,桂花北路至火车站广场沿线两侧,火车站广场至咸安大酒店的车站路靠十八小学一侧,文笔路青龙巷至双峰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两侧。
咸宁市浮山学校小学部:银桂路以东,银泉大道以西(北至青龙路和银泉大道交汇处),青龙山以南,金桂路以北此范围里青龙路两侧,银桂路两侧,含旗鼓一组,双泉三组,大畈五、六组,书香雅苑。可招收高新外校片区学生。
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十六潭路以北,青龙路与银泉大道交汇处以南,银泉大道以东,旗鼓大道以西,含金桂雅苑、凯翔康城、凯翔花园、中心医院、金轮驾校、传媒大厦、御龙花园。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泉都学校小学部:原市卫校至东外环的咸宁大道以南,北起贺胜路与旗鼓大道交汇处,南至三江路与交通路延伸线。含航天花园、长安花苑、香泉公馆、墨香小苑、荣凯天阶、永盛咸宁府、雅士林荣府、康园小区、月畔湾小区。
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东起咸安碧桂园桥,西至双龙桥区域内的碧桂园小区、学府方华、梅园豪庭小区、沿河村一组、二组、三组等区域(不含海德公馆)。
咸宁市第十六小学:区交通局至金桂路口(不含金桂路口)的长安大道以东,银桂路以西,青龙山以南,金桂路以北。含大畈村一二三七组、青龙社区五六七八九网格、供销小区、饮料厂小区、兴旺城、上上城、城鑫花园、建设小区、陶然居小区、五十户、一百家。
咸宁市第十七小学:西至双峰路口与文笔路、永安大道交汇处, 南至青龙路,东至旗鼓大道,北至龟山路,含领秀城、桂泉花园、银泉明珠(山雨阁)、绿洲湾、青龙天下、区公安局、桂花城、棉纺厂(银泉花园)、麻塘风湿医院、丹桂天下、香城花园、双泉村一二四五六七组等区域。
咸宁市香城学校小学部:三江路与交通路延伸线以南,东外环公路与茶花路延伸线以北、市电信公司至茶花路(不含茶花路路口至实小温中新大门路两侧)的银泉大道以东,市安监局至岔路口道路两侧,含岔路口社区。
咸宁市第五小学:双鹤桥至温泉办事处,市供电公司至中心花坛道路两侧(不含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含万年路社区、白茶村、温泉村、黄畈村部分区域。
咸宁市第七小学:肖桥村道路两侧,茶花路以南,笔架山路以东与肖桥村接壤,胡家坦组和一百家;东外环(含大屋肖),含肖桥村、岔路口社区部分区域。
咸宁市第二实验小学:北起龙潭路北路口与长安大道交叉处,东至长安大道双鹤桥头,西起龙潭路南路口与嫦娥大道交叉路口,南至咸宁大道与嫦娥大道路口(含怡和水岸花园、鹤平小区、龙泉佳苑、金泉湾小区等);咸宁大道职业技术学院起至麦笠山路两侧、温泉碧桂园小区;龙潭村及沿线,含麓山小镇;黄畈村部分区域。
咸宁市实验小学:温泉路以东、马柏路以南,茶花路以北,茶花路老畜牧局至一号桥沿线,含温泉村二、三、四组,南昌路社区,户籍为潜山村的适龄儿童。
咸宁市第三实验小学:桂花路,中心花坛至岔路口道路两侧,体育路以南,交通路以北,含桂花路社区、岔路口社区部分区域、花坛社区。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咸宁大道以北同惠广场至鄂南高中(不含同惠广场),十六潭路以南(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至十六潭路与旗鼓大道交汇处),银泉大道以东(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不含银泉大道两侧),旗鼓大道以西(旗鼓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至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和贺胜路(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至贺胜路与咸宁大道交汇处)以西,不包含范围内小产权房。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桂校区小学部:中建之星、创业公寓等周边楼盘,市外校片区,咸宁高新外校片区,户籍为栗林村、马鞍村、甘鲁村的适龄儿童。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咸宁大道同惠广场至银桂路以北含两侧(含同惠上和城、劲风才智领域、尚城国际、元信花园);十六潭路以南(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至银桂路与十六潭路交汇处),银泉大道以西含两侧(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银桂路以东,咸宁大道南侧(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书台街)至万通大厦后门,聂家湾路以西,银泉大道(市住建委至市电信大楼)两侧,体育路以西,邮电路以北。可招收市外校片区学生。
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实验校区小学部:猫山路至区工商局的长安大道以西,至淦河以东区域,含新华清苑、山水一品、沿河村四组等。
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银桂校区小学部:北起金桂路与长安大道交汇处,南至十六潭路与长安大道交汇处的长安大道以东,东至十六潭路与银泉大道交汇处的十六潭路以北,金桂路与银桂路交汇处以南区域,含御景园、福星城、水榭花都、金桂小区、馨园、宜园、恒隆华府、东润华府。
咸宁市大洲湖学校小学部:大洲湖大桥至龟山路交汇处的桂乡大道两侧(含香溢花城、桂香苑、周边村组)、桂乡大道互通至五金机电市场的107国道靠高铁北站一侧(含绿地城际空间站、壹.未来城、周边村组)。可面向市城区招生。
咸安区永安中学:北至区人民医院、区原种厂至五金机电市场的107国道靠永安中学一侧(不含湖场村),南至武商量贩店至毕曹街的文笔路靠永安中学一侧。西河桥至毕曹街的永安大道以北区域,南山十字路口至武商量贩的长安大道以东至毕曹街以西区域。西河桥至南山十字路口的永安大道以南,南山十字路口至武商量贩的长安大道以西(含三胜御府),西河桥至猫山路的育才路以东,猫山路以北区域。
咸宁市第四初级中学:北至107国道到西河大桥沿线内侧,东至淦河沿线、海德公馆、南至双龙山水库内侧,西至107国道巨宁森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叉路口。
咸宁市第五初级中学:老永安交警中队至区公安局(不含区公安局)的永安大道两侧、毕曹街至区电信局的文笔大道两侧、火车站铁路桥洞至咸安大酒店的车站路两侧、双峰路两侧。
咸宁市浮山学校初中部:长安大道以东,银泉大道以西(北至双峰路),青龙山以南,金桂路以北,此范围内青龙路两侧,银桂路两侧,含旗鼓一组,双泉一、三组,大畈五、六组,上上城、兴旺城、建设小区、大畈100家、区公安局、桂花城、绿洲湾、桂泉小区、青龙天下、书香雅苑。可招收高新外校片区学生。
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十六潭路以北,龟山路以南,桂乡大道和银泉大道以东,旗鼓大道以西,含香城花园、金桂雅苑、凯翔康城、凯翔花园、中心医院、金轮驾校、传媒大厦、御龙花园。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泉都学校初中部:咸宁大道与银泉大道交汇处至东外环的咸宁大道以南,北起泉都大道与旗鼓大道交汇处,南至三江路与交通路延伸线,银泉大道以东,含杨下村、樊塘村,含航天花园、长安花苑、香泉公馆、墨香小苑、荣凯天阶、永盛咸宁府、雅士林荣府、康园小区、月畔湾小区。
咸宁市香城学校初中部:西起太乙大道与肖桥大道交汇处,北至咸宁大道与银泉大道的交汇处,三江路与交通路延伸线以南,银泉大道以西,岔路口至肖桥沿线(不含茶花路路口至实小、温中新大门路两侧),红泉村、岔路口社区沿线。
咸宁市温泉中学:茶花路以南至一号桥,桂花街路以西余家林巷(老东方外校门口)交界处,淦河大道到潜山路及余家林巷交界处,肖桥大道路两侧(茶花路路口至实小温中新大门),温泉村二、三、四组,潜山村三组,老潜山林场(张戴小区)。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收校本部六年级毕业生和属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片区内的玉泉校区六年级毕业生。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桂校区初中部:中建之星、创业公寓等周边楼盘,可招收市外校片区和高新外校片区学生。
咸宁市第三初级中学:银桂路至嫦娥大道的十六潭路以南,十六潭路与银桂路交汇处往西,滨河西路、月亮湾路两侧至麦笠山路,南至潜山国家森林公园沿线。
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实验校区初中部:猫山路至区工商局的长安大道以西至淦河以东区域,咸安碧桂园、新华清苑、山水一品、学府方华、梅园豪庭、沿河村等区域(不含海德公馆)。
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银桂校区初中部:北起金桂路与长安大道交汇处,东至十六潭路与银泉大道交汇处的十六潭路以北,银泉大道与嫦娥大道的十六潭路以北,金桂路与银桂路交汇处金桂路以南区域,含御景园、福星城、水榭花都、金桂小区、馨园、宜园、恒隆华府、东润华府。
咸宁市大洲湖学校初中部:咸安大酒店红绿灯至八斗角红绿灯的车站路两侧(含宁城新都、肉联居民小区、周边村组)、大洲湖大桥至龟山路交汇处的桂乡大道两侧(含香溢花城、桂香苑、周边村组)、桂乡大道互通至五金机电市场的107国道两侧(含绿地城际空间站、壹.未来城、高铁国际城、周边村组)。可面向市城区招生。
附件2:
2025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3:
咸安区“入学宝”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一、登陆小程序
微信扫码登录“咸安区入学宝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入小程序首页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三个报名入口,选择对应的报名入口,会弹出一个登录页面,这里使用鄂汇办的账号登录,没有账号的需要注册账号,如遇账号问题,请下载鄂汇办APP解决。
二、填写基本信息
请注意!选择:“报名类型”前,务必点击:“报名类型说明”报名类型分为三个批次,请根据入学条件,选择对应的批次。
三、填写住房信息
1.购房时间填写,请注意:购房日期在2024年9月1日前的房产,可以选择第一批,购房时间不满一年,请选择第二批。
2.输入房产地址,地图支持放大查看,移动光标,找到相对精确的房屋定位,尽量勾选定位到小区楼栋号,点击:“完成”。
四、点击匹配学校
点击:“系统匹配学校”, 出现学校定位,点击蓝色的“学校图标”, 即可选中学校,报名学校为系统自动匹配,如未匹配到学校则表示房产定位不在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内(参考片区地图),如有疑问,可咨询系统客服。
五、填写户籍信息
请注意!“挂靠学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房产”报名, 或以“租房”报名的情况, 须线上完成学生监护人家庭全员的“无房证明核验”!
点击:“点击核验”按钮,上传户口本,需要上传学生页和全户人员基本情况页。然后填写学生父母信息,填写完后,点击提交。
六、填写水电气缴纳信息
填写水电气缴纳信息, 三选一填写即可,请注意第一批报名情况需上传2024年9月1日前任意一次的缴费凭证,第二批报名情况请上传首次缴费凭证,第三批报名情况的,请上传6个月前的缴费凭证(非必填)。(截图显示户主姓名、房屋住址、付款日期)。
七、签名提交
点击:“点我进行签名”手写签名后提交,在我的:“报名历史”中可查看报名清单。
八、查看审核进度
在报名历史中,点击:“进度查询”,待审核状态中可修改报名或删除重报。请注意!报名在审核阶段不能修改或删除。
九、下载报名表
1.如遇“审核驳回”,请仔细阅读驳回理由。点击“修改报名”,按要求修改或补充材料再次提审。
2.如遇“审核通过”点击:“报名表下载”。
十、打印报名表
点击报名表右上方的:“...”,可将报名表转发或保存,打印报名表,前往学校登记,报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