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5-33085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名  称: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专项1)整改情况公示

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专项1)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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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根据湖北省、咸宁市贯彻落实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省经信厅关于开展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专项1)验收公示工作的函有关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1问题的整改,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专项1已通过省经信厅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按照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关于印发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鄂化搬指文〔2018〕03号),咸宁市列入关改搬转任务清单的沿江化工企业共4家,分别为湖北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和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之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泰富沥青有限公司,4家关改搬转清单任务企业已于2020年全部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时间共10个工作日(从2025年1218日至2025年1231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经信局反馈。

联系人:市经信李航;电话:15927050976。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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