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根据湖北省、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要求,我市认领了省序号19问题,并认真组织开展整改,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9已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收。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9)验收公示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指导不够,相关工作推进滞后。“十三五”期间,湖北省规划的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增污水管网项目和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分别仅完成规划能力目标的61%、74%和63%。《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在2020年建成37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截至督察时,仅建成13个,6个尚未动工建设。2019年4月,国家有关部委明确要求各省应在同年5月制定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省级实施方案,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不力,至2020年4月才印发实施方案,滞后近一年时间。
二、整改目标
稳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2022年至2025 年,咸宁市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必须达到61%、63%、65%、70%以上,赤壁市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必须达到45%、46%、47%、48%以上。咸宁市城区及赤壁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咸宁静脉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建设,2022年10月正式投入运行。到2023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75%。到2025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90%。
三、整改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工作。细化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形成“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加强调度、督查、总结,通过数据报送、现场核查等方式,动态跟踪项目建设进度、设施运维状况及问题整改进展;针对管网改造施工难点、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术瓶颈、垃圾资源化利用路径等问题,开展现场帮扶,技术指导等支持,破解基层实操难题。
(二)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持续推进老旧管网、混错接等改造。全力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省级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三)加快推进咸宁静脉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建设。加强崇阳静脉产业园和咸宁(嘉鱼)循环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市政污泥处理、炉渣综合利用运行情况监管。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管网建设。2022年至2025年期间,全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449公里,生活污水收集率逐年提升。截至2025年10月市城区污水收集率已达到82%,较2022年提高18.67个百分点;赤壁市城区达到70%,较2022年提高18个百分点。
(二)黑臭治理。市城区5条黑臭水体已于2020年完成治理。为持续巩固治理效果,每月对每条水体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每季度在局网站对外公示,未出现返黑返臭现象。2022年6月、2024年7月和2025年8月,先后三次对市城区237条水体进行排查,均未发现新增黑臭水体。赤壁市赤马港支渠于2024年12月底消除黑臭现象,每月定期对赤马港支渠进行现场巡查,并检测水质情况,目前该支渠未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三)垃圾处理。一是咸宁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于2022年10月全面完工后进入运行。2022年10月至2025年8月,共计处置建筑、装修垃圾45432吨。二是实现全市城乡生活垃圾“零填埋”。三是崇阳静脉产业园运行稳定,生活垃圾日均处置量由431吨增至844吨。四是咸宁(嘉鱼)循环产业园一期于2021年9月试运营,后因特许经营问题于2024年7月停运。关停前承担部分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理;关停后,嘉鱼县餐厨垃圾转由15处就地处理站点(日处理16.5吨)处置,污泥经脱水后进行填埋。
五、整改结果
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9(市序号8)“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指导不够,相关工作推进滞后。”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时间共10个工作日(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反馈。
(联系人:赵世督,联系电话:8898757)。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