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向湖北省正式反馈督察报告。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根据湖北省、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要求,我市针对省序号6号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目前该问题的整改工作已通过省农业农村厅验收。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6斧头湖问题)验收公示工作的函》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反馈问题
斧头湖2023年水质下降到Ⅳ类,存在湖区无序捕捞、农业面源污染、内源污染、水草打捞处置不科学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合理保护和利用渔业资源,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科学打捞处置水草,推进斧头湖水质改善,达到Ⅲ类标准。
三、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开展斧头湖周边的污染源调查,形成污染源清单。科学研判污染源对湖泊水质的影响,制定斧头湖水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2.2024年12月底前,武汉市、咸宁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落实斧头湖渔业捕捞许可要求,加强执法监管,严禁过度捕捞、无序捕捞。科学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合理制定放流品种和鱼苗规格,保障鱼类种群结构正常,2025年12月底前,武汉市、咸宁市分别在斧头湖流域投放鱼苗不少于50万尾。
3.开展农业面源综合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农药化肥减量。
4.2025年12月底前,加强斧头湖及主要入湖港渠水质监测,强化水质分析研判并及时发布水质预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消除风险。
5.2024年12月底前,编制水草打捞实施方案,根据麦黄草、野菱角和水葫芦等水草生长死亡腐烂规律,科学选择时间组织打捞;合理处置打捞上岸的水草,避免堆放在湖泊岸边造成二次污染。
四、整改情况
合理保护和利用渔业资源,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科学打捞处置水草,推进斧头湖水质改善,2025年1—10月斧头湖咸宁湖心、淦河窑嘴大桥国控点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一)措施一完成情况。2024年我市依托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咸宁驻点跟踪研究团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入开展斧头湖流域排污口复核和污染源排查,进一步完善斧头湖流域排污口清单和污染源清单,科学研判污染源对湖泊水质的影响,形成《咸宁市斧头湖溯源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咸宁市斧头湖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
(二)措施二完成情况
1.嘉鱼县为有效打击斧头湖违法捕捞行为,由斧头湖管理局牵头,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水利湖泊、沿湖公安、沿湖乡镇政府共同参加,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加强日常巡查,形成齐抓共管的日常机制;针对斧头湖流域150艘渔船制作了核定书和汇总表并递交县交通局。咸安区2024年9月完成了97艘捕捞渔船所有权登记,开湖期间,禁止无牌船只下湖捕捞;2024年以来,累计劝退违规垂钧200余人次,清理地笼网500余条,拆除迷魂阵10处,收缴违规钓具300余根,简易程序查处违规垂钓案件21起,一般程序查处非法捕捞案件4起。
2.科学实施生态修复。2025年5月23日,市农业农村局在咸安区斧头湖增殖放流点放流白鲢、花鲢、鲫鱼638万尾。6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承办2025年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暨咸宁市人工增殖放流启动仪式,在淦河大桥放流点放流白鲢、花鲢、鳊鱼175万尾。两次活动投入放流资金53.8343万元,共放流鱼苗813万尾。2024—2025年,咸安区累计投入60万元,对斧头湖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白鲢等大规格鱼种(10cm以上)共计100万尾。嘉鱼县近两年共计筹措资金60万元,共计放流10cm以上鲢鱼和鲭鱼77万尾。
(三)措施三完成情况
1.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斧头湖流域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全面建立斧头湖流域生猪、肉牛、肉羊、蛋鸡、肉鸡等畜禽养殖场清单(规模养殖场28家,其中拆除1家,停养3家,在养猪场16家,鸡场7家,奶牛场1家)。引导斧头湖流域9家生猪规模养殖场自筹资金120余万元,引进守芯(湖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多级厌氧发酵循环利用模式,进行粪污处理设备升级改造。斧头湖流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2.2024年,咸安区投入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262万元,在甘棠村建成尾水治理项目,新增尾水治理面积1700亩;嘉鱼县建成蜜泉湖尾水治理项目,新增池塘养殖尾水治理面积6540亩。2025年,咸安区泉湖村、北岭村、鑫水河养殖场尾水项目及嘉鱼县斧头湖浔味嘉鱼现代农业产业园、西凉湖(朱砂)尾水治理项目正在抓紧建设,建成可新增尾水治理面积15600亩。
3.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化年度工作方案,开展农药减量化行动,大力推进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斧头湖流域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82%。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在斧头湖流域取土1038个。制定施肥建议配方,指导农户科学施肥,2024年起,咸安区在官埠桥镇、向阳湖镇、贺胜桥镇及奶牛场分别建设1个化肥减量增效百亩示范片,共计630亩;嘉鱼县在渡普镇开展“三新”技术示范,示范面积600余亩。2024年斧头湖流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3.10%,稳定在90%以上。
(四)措施四完成情况。一是强化水质监测。2025年5月开始,咸宁市不断强化水质监测,对斧头湖咸宁湖心及主要入湖支流进行加密监测,分析研判水质变化趋势,为夏季水华防控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强化巡查整改。常态化开展斧头湖流域现场巡查,以“巡湖+徒步+无人机”方式开展斧头湖流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解决。三是强化水华防控。入夏以来,根据省厅卫星遥感监测,结合手工采测数据,按照“打早、打少”的原则及时开展蓝藻水华防控,7—9月重点时段持续开展蓝藻打捞工作,有效遏制斧头湖蓝藻水华暴发。
(五)措施五完成情况。一是明确打捞方案。编制水草打捞方案,2025年咸安区、嘉鱼县分别编制了《咸安区关于斧头湖麦黄草打捞攻坚方案》《嘉鱼县2025年斧头湖湖面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麦黄草、野菱角和水葫芦等水草生长死亡腐烂规律,科学选择时间组织打捞。二是科学打捞水草。针对斧头湖麦黄草4月份大面积生长且5月中旬腐烂还湖的特性,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协调咸安区、嘉鱼县,统一调集人力、机械,采取打捞船、人工、挖机接力打捞的方式,打捞和转移处置同步进行。2024年和2025年,咸宁市共投入1170余万元,打捞和转移麦黄草超12万亩(22万余吨),完成咸宁水域麦黄草打捞任务。三是安全转移处置。水草打捞收集后送各乡镇固定堆场沤肥部分用于肥田,合理处置打捞上岸的水草,确保咸宁水域麦黄草在腐烂前全部打捞上岸转移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五、整改结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6)关于“斧头湖2023年水质下降到Ⅳ类,存在湖区无序捕捞、农业面源污染、内源污染、水草打捞处置不科学等问题”,整改措施已经全面落实,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时间共10个工作日(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15327829056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