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咸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咸宁市城区、咸安区、通山县、嘉鱼县、赤壁市、崇阳县、通城县的10个监测点位组成。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监测点位以及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嘉鱼县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统计及排序。
二、评价指标
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监测点位以及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嘉鱼县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一)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4月,咸宁市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8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6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43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36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9μg/m3;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优12天,良17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为96.7%。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1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2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14天。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通城县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5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1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52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26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9μg/m3;有效监测天数29天,其中优15天,良14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6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5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3天。
2、崇阳县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3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5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44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5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3μg/m3;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优21天,良9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7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2天。
3、通山县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14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40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21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2μg/m3;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优15天,良15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4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1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11天。
4、赤壁市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6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47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6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3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2μg/m3;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优20天,良10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5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6天。
5、嘉鱼县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3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7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38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22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5μg/m3;有效监测天数29天,其中优15天,良14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2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2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10天。
6、咸安区4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8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6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52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34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2μg/m3;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优12天,良17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为96.7%。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3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2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13天。
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1、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相对较差依次是:森林公园﹤咸安区政府﹤市发改委﹤长江产业园。
咸宁市2021年4月国控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点位名称 |
SO2单项质量指数 |
NO2单项质量指数 |
PM10单项质量指数 |
CO单项质量指数 |
O3单项质量指数 |
PM2.5单项质量指数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森林公园 |
0.12 |
0.28 |
0.59 |
0.22 |
0.86 |
0.77 |
2.84 |
咸安区政府 |
0.12 |
0.38 |
0.66 |
0.20 |
0.84 |
0.80 |
3.00 |
市发改委 |
0.13 |
0.38 |
0.70 |
0.20 |
0.84 |
0.80 |
3.05 |
长江产业园 |
0.15 |
0.45 |
0.73 |
0.20 |
0.87 |
0.89 |
3.29 |
咸宁市 |
0.13 |
0.40 |
0.61 |
0.20 |
0.85 |
0.83 |
3.02 |
2、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咸安区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相对较差依次是:通山县﹤赤壁市<崇阳县﹤嘉鱼县﹤通城县﹤咸安区。
咸宁市2021年4月非国控点位六参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县域 名称 |
SO2单项质量指数 |
NO2单项质量指数 |
PM10单项质量指数 |
CO单项质量指数 |
O3单项质量指数 |
PM2.5单项质量指数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通山县 |
0.07 |
0.35 |
0.57 |
0.20 |
0.76 |
0.63 |
2.58 |
赤壁市 |
0.07 |
0.40 |
0.67 |
0.15 |
0.71 |
0.63 |
2.63 |
崇阳县 |
0.05 |
0.38 |
0.63 |
0.25 |
0.72 |
0.66 |
2.69 |
嘉鱼县 |
0.05 |
0.42 |
0.54 |
0.25 |
0.76 |
0.71 |
2.73 |
通城县 |
0.08 |
0.28 |
0.74 |
0.20 |
0.79 |
0.83 |
2.92 |
咸安区 |
0.13 |
0.40 |
0.74 |
0.20 |
0.84 |
0.91 |
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