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检查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咸建发〔2020〕36号),《关于开展全市在建项目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组建两个督查组,于2020年9月下旬对全市在建项目市场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随机抽查了各县、市(不含咸安区、咸宁高新区)11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完工项目1个),检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01个,其中市场行为问题19个,建筑工程质量问题38个,建筑施工安全隐患44个;下达执法建议书4份,督促属地住建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
从督查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住建局均按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建筑市场行为逐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意识增强,赤壁市深入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举办了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质量安全手册推进现场观摩会,有力推动了区域质量安全协同发展。安全管理水平有提升,嘉鱼县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区域内所有机械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和检测;通城县突出加强超规模危大分项工程管理,建立台账清单,从重大危险源识别、危大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过程中检查、施工前验收等关键环节跟踪监管;通山县坚持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管理,督人员到岗、促在岗履职;崇阳县坚持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注重企业和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隐患排查各项防范措施,提高了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扬尘防治工作有明显进步,全市在建项目封闭围档施工基本到位,绝大多数项目安装了自动冲洗设备,文明施工《二十一条》标准逐步实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表明,我市建筑工程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个别项目存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不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工业项目和政府投资的市政项目监管缺失,项目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危大工程管理不严等问题。
1.市场行为方面。一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规范,农民工工资台账和实名制台账资料不完善。如嘉鱼县南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锦绣家园项目现场无门禁系统和农民工工资台账;通城县妇幼保健院项目门禁系统未启用,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二是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履职不到位。如武汉市青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嘉鱼县聚雄半岛项目监理单位人员未在岗履职;湖北永盛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通山县尚远国际城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存在代签现象。三是个别项目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现象。如通山县“尚远国际城”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提前组织施工。
2.工程质量方面。一是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如湖北通山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通山县水岸花园三期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未经审查,已进入主体工程施工,且基础变更无相关手续。二是执行设计、技术标准不严格。如通山县尚远国际城项目未提供基础检测报告,未按图纸要求做桩底荷载板检测,一层、三层、地下室混凝土结构所用钢筋不符合抗震要求; 崇阳县传染病防治医院综合住院楼项目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施工现场未留置混凝土砼同条件试块,后浇带模板支撑部分被拆除,支撑体系失稳。三是工程实体质量控制不严。部分项目砌体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要求,有透亮现象,二次构造柱振捣不密实,有疏松现象;个别项目砼构件偏位、烂根、孔洞、蜂窝麻面、松散情况较严重,如嘉鱼县锦绣家园、赤壁市丰业盛世21、22、23#号楼等项目。四是施工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企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未有效运转,质量检查制度未落实,施工方案编审流于形式,无法指导施工。如崇阳县大集新成一期工程9号楼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通城县妇幼保健院项目砼子分部,主体部分未组织验收,已完成二层以上粉刷;通城县锡山清上园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不符合要求。五是未严格履行监理工作职责,对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审批流于形式,编制内容明显不完整审批通过。如通山县水岸花园三期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未经项目经理、总监签认,且监理资料缺失严重;通城县妇幼保健院项目2020年下达的监理通知单无回复,旁站监理未按方案执行。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一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失查。如通城县时代悦府5号楼塔吊QTZ50(最高安装高度60米),实际安装高度超80米,现场存在附墙混装现象。二是危大分项工程管理不规范。如崇阳县双庆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崇阳县传染病防治医院综合楼深基坑支护未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三是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湖北昌中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通山县水岸花园三期项目,落地式脚手架(高度39.7米)现场搭设与方案不相符;四是洞口及临边防护不足。如湖北润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崇阳县大集新成一期项目电梯井立面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项目楼层临边、预留洞口无防护等。五是施工用电和现场消防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施工用电未采用TN-S系统,现场无消防水源、灭火池,楼层消防栓。六是执行扬尘防治“六化”标准不到位。部分工地封闭管理不到位,未采用硬质围挡;个别工地无自动冲洗设备,裸土覆盖未达标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迅速整改问题。对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的项目,各地要督促责任单位迅速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检查组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在督促整改的同时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有关整改复查及执法处罚情况于10月25日前报市建工处,联系人:曾令琢,联系电话:8131335,邮箱:317742385@qq.com。
2.强化监督执法。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工程管理;要切实增强打击违法作业的震慑力,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
3.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设单位要落实质量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强化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管理,加强质量安全源头管控;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质量控制与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工程质量把控,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过程控制水平,规范施工,消除隐患。
4.抓好重点工作。各地要结合现阶段工作重点,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建筑工程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持续加强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确保建筑市场秩序规范。要紧密结合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部署,突出做好临边、洞口防护和作业人员安全交底,遏制高坠事故多发态势。要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常见问题治理和精品工程创建为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提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