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1月14日在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宁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2025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财政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力促经济回升向好,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6亿元,为预算的101.9%(与调整预算比,下同)。其中,地方税收85.8亿元,为预算的98.6%。税收占比68%,高于全省3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5亿元,为预算的95.9%;加上转移性收支项目,年终实现平衡。
上述数据为快报数,根据预算法规定,待各县(市、区)完成决算,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再将汇总的全市2025年决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总计914,673万元,为预算的104%。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491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地方税收收入205,107万元,为预算的93%;非税收入104,384万元,为预算的118%。
2.转移性收入527,303万元,为预算的99%。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39,490万元,为预算的105%;下级上解收入61,204万元,为预算的97%;上年结转收入90,432万元,为预算的100%;待偿债一般置换债券结余12,450万元,为预算的100%;调入资金23,727万元,其中,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13,8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8,295万元,存量资金1,589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77,879万元,为预算的185%,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增加。
支出总计914,673万元,为预算的104%。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9,356万元,为预算的95%,主要科目完成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72万元,为预算的98%,增长13.9%,主要是落实国家统一的基本工资提标政策。
公共安全支出27,877万元,为预算的90%,下降6.4%,主要是公安机构改革,辅警下划咸安区,相关支出转列对下补助支出。
教育支出52,236万元,为预算的99%,增长7.4%,主要是支持普通高中发展以及加大校企合作等。
科学技术支出36,382万元,为预算的115%,增长46.2%,主要是咸宁高新区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27万元,为预算的93%,增长18.9%,主要是加大文旅宣传促消费力度,支持打造全国知名文旅康养目的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11万元,为预算的90%,下降1.7%,主要是省属汉外机关养老保险等据实结转下年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52,120万元,为预算的97%,下降10.7%,主要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央基建投资分年下达,本年较上年减少2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20,040万元,为预算的93%,下降3.7%,主要是高排放设备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年底实施,支出结转下年安排。
城乡社区支出67,383万元,为预算的96%,增长48.5%,主要是本年新增购房补贴支出。
农林水支出24,931万元,为预算的108%,剔除上年森林防火等中央增发国债资金4.32亿元一次性因素,可比增长10.5%。
交通运输支出19,135万元,为预算的106%,下降2.9%,主要是国省道大中修支出较上年减少。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319万元,为预算的111%,剔除上年补充重大产业基金3亿元一次性因素,可比增长2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573万元,为预算的202%,增长18.7%,主要是新增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国债配套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948万元,为预算的77%,增长9.1%,主要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在年底据实结算。
住房保障支出17,466万元,为预算的45%,下降2.2%,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结转下年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84万元,为预算的112%,剔除上年灾害应急能力提升中央增发国债2,173万元,可比增长11.3%。
2.转移性支出234,582万元,为预算的145%。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8,279万元,为预算的95%;补助下级支出67,321万元,为预算的103%;结转下年支出110,002万元,为预算的241%,主要是年底下达的债券资金结转下年支出。
3.债务还本支出30,735万元,为预算的77%,据实偿还。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市本级其他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04,518万元,为预算的104%。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13,666万元,为预算的88%,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转移性收入134,767万元,为预算的106%,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56,085万元,为预算的116%,主要是再融资债券据实转贷。支出总计704,518万元,为预算的104%,以收定支安排。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09,879万元,为预算的92%;转移性支出103,154万元,为预算的245%;债务还本支出291,485万元,为预算的98%,按照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据实兑付。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637万元,为预算的100%。支出总计10,637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342万元,调出资金8,29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80,084万元,为预算的99%。支出总计457,043万元,为预算的99%。当年结余23,042万元,滚存结余418,44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6,280万元(包括2026年个人缴费收入76,048万元),占比39.7%;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45,349万元(包括个人账户70,339万元),占比58.6%。
(三)预算管理的主要特点。
1.财税收入质效双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税收增长9%、6.8%,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1、3.8个百分点;税收占比6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始终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2.开源节流成效明显。建立“三争”激励约束机制,全市向上争资215.54亿元,可比增长5.6%;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部门运转经费在连续2年压减15%基础上再压减10%,两轮预算调整压减低效无效支出2.66亿元。
3.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三保”底线全面兜牢,财政库款安全平稳运行,考核类支出全部兑现,民生支出占比始终保持在78%以上,干部待遇及时足额拨付,单位正常有序运转。发展类投入增长7.5%,五大行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消费提振、乡村振兴等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4.“三资”潜能持续释放。全市“一账一表”全口径资产、有效资产分别突破1万亿元、5000亿元。崇阳林业资源盘活经验全省现场会交流推广,闲置土地再利用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内参》刊发并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5.杠杆作用有效发挥。农业、工业领域“拨改投”改革全省率先破题,省委、省政府内刊刊载推介。30亿元咸宁区域母基金正式运营,可撬动社会资本投资150亿元。“咸金通”平台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撮合放款274.1亿元。市属2家国企非标债务清零,每年节约利息支出1.1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员聘用、全员绩效、全员年金,均获AAA评级。
6.管理绩效显著提升。6项改革入选全省财政科学管理试点,零基预算改革经验财政部、省财政厅交流,省委改革简报、《政策》杂志推介。深化市直财政财务综合管理改革,搭建公务活动和物资采购平台,市直单位集中核算覆盖范围由20.9%提升至83.1%。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深入实施,开发区、重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有效激活发展动能。
尽管今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重点税源增收空间有限,新增税源尚在培育、发力不足;部门支出刚性不减,财政平衡压力加大;部分单位资金使用观念有待转变,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我们将在2026年预算编制执行中,加强收支管控,加大财会监督,切实加以整改。
二、2026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安排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亲临咸宁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办事业;以零基预算为牵引,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财政科学管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全面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会监督,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32.3亿元,增长5%(与2025年快报数比,下同)。其中,地方税收收入90.85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7亿元(不含当年新增一般债券),下降2%。加上转移性收支项目,年度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总计871,190万元,下降4.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4,800万元,增长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222,200万元,增长8%;非税收入102,600万元,下降2%。
(2)转移性收入500,367万元,下降5.1%。其中:
返还性收入24,52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消、增”两税返还11,105万元,“营改增”税收返还10,910万元。
转移支付收入237,836万元。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上级转移支付年初按提前下达数编列,年中据实调整。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8,707万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157,6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528万元。
下级上解收入58,508万元,下降4.4%,主要是暂未预计年中代垫的县(市、区)相关支出。
上年结转收入110,002万元,代偿债一般置换债券结余8,980万元,按照上年结转支出数编列。
调入资金60,519万元,主要是调入政府性基金23,155万元、国资预算8,892万元、其他资金28,472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6,023万元,下降40.9%。仅预计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
2.支出总计871,190万元,下降4.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1,228万元,增长4.9%。
主要支出科目分项说明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656万元,下降3%,主要是大力压减一般性、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6,337万元,下降5.5%,主要是结转债券安排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减少。
教育支出52,701万元,增长1%,达到“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
科学技术支出36,800万元,增长1.1%,按照“科学技术支出较上年增长”安排预算。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776万元,增长57.3%,主要是加大文旅促消费力度。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31万元,增长4.2%,主要是加大对社保补助力度,本级财力安排1.3亿元。
卫生健康支出155,301万元,增长2.1%,主要是新增对同济咸宁医院运营补助3,5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8,084万元,剔除上年咸宁大道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央基建投资2,500万元等一次性因素,可比增长3.1%。
城乡社区支出66,192万元,剔除上年浮山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基建投资支出6,471万元,可比增长8.7%。
农林水支出24,978万元,增长0.2%。
交通运输支出14,624万元,剔除上年国省道大中修专款支出7,431万元,可比增长2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386万元,下降2.7%,主要是暂未预计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67万元,剔除上年内外贸一体发展专项及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国债配套资金,可比增长5.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787万元,增长10.6%。主要是新增安排探矿基金。
住房保障支出46,538万元,增长166.4%,主要是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及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改造等资金结转本年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94万元,下降4.5%,主要是上年含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专款支出。
预备费安排8,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7%,符合法定要求。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2,882万元,增长8.3%,据实偿还到期一般债券付息及兑付发行费支出。
(2)转移性支出133,955万元,下降43%。其中,上解上级支出51,234万元,增长6%,主要是上解省级支出随税收增长而增加;补助下级支出50,916万元,下降24%,仅预计常年性对下补助;结转下年支出31,805万元,下降71%,主要是加快支出进度,结转支出减少。
(3)债务还本支出56,007万元,增长82%,据实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
3.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总计484,236万元,下降31.3%,主要是年初未预计防风险置换和新增专项债券等。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21,650万元,增长46%,主要是加大城际公交沿线土地盘活力度;城市配套费3,000万元,增长8.8%;污水处理费4,600万元,增长2.1%;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84,083万元,增长54.1%,主要是按照到期债务本息预计。上级补助收入20,515万元,包括预计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国债收入;上年结转收入76,212万元,待偿债专项置换债券结余12,804万元,按照上年结转支出编列。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61,372万元,根据到期专项债券据实编列。
支出总计484,236万元,下降31.3%,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9,614万元,增长65.3%;城市配套费安排支出3,206万元(包括结转的城市配套费收入206万元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4,6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用31,006万元,增长15.1%;体彩、福彩公益金等安排支出1,668万元;调出资金23,15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债券付息及乡村振兴等支出;结转下年支出15,1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0,980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总计11,485万元,增长8%。支出总计11,485万元,增长8%。其中,向市城发集团、市高投集团共注入资本金2,46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892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五)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
收入总计494,528万元,增长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54,578万元,增长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87,216万元,增长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52,734万元,增长2%。
支出总计465,868万元,增长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54,5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0,8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40,456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28,660万元,滚存结余447,10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78,559万元(包括2027年个人缴费收入81,000万元),占比40%;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61,724万元(包括个人账户74,635万元),占比58.5%。
三、确保预算目标实现的措施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将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源拓渠增财力。一是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5+4”现代化工业体系、“3+7”农业产业体系、“3+3”优质高效服务业体系建设,在支持产业中夯实增收基础。二是加强税制改革研判,继续落实城区房地产促消费政策,在培育大健康、新文旅、智能化等新需求中激发增长动能。三是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持续加大教育、就业、医疗、托育等投入,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增长空间。四是加大项目前期费投入,在支持向上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中补充增长渠道。
(二)优化结构保重点。一是全面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民生支出占比不低于78%。二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探索大额支出成本绩效分析,强化预算执行纠偏力度。三是切实增强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集中财力推动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取得决定性进展,确保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深化改革提效能。一是以大财政理念方法,一体推动国有“三资”、国企功能性、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做大全口径资产底盘和规模,优化政府资产负债结构。二是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三是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四是深化“拨改投”改革,用好“咸金通”平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快构建“产投+创投”基金体系,打造良好产业发展生态。
(四)加强管理防风险。一是深化市直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合规性审核,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意见,认真整改审计、巡视等反馈问题,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二是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加快退平台力度,守牢“不得虚增财政收入、不得虚假化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三条红线。强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三是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加强市县国企投资监管,杜绝不讲商业模式、不讲盈利能力、不讲对价关系现象。四是加大基层财政指导力度,强化库款及社保基金管理,确保财政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