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5年10月29日在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毛湘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事由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财政以财政改革为总牵引,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财政科学管理),全面兜牢“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受经济、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预计收支变动较大,按照规定,需对市级预算进行调整。
(一)体制调整因素。按照新一轮市与两区财政管理体制,咸宁高新区托管凤凰工业园,收支范围、支出责任发生较大调整。
(二)加大争取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转移支付分别增加9.68亿元、5.17亿元,需纳入预算管理。
(三)政策性因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出现政策性增减资因素。如幼儿园大班免学费、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人员待遇调整、第一高中纳入年度预算、抗疫特别国债延期还本等。
(四)收支管控因素。加强资金统筹,清理、收回、盘活资金0.2亿元;习惯过“紧日子”,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1.55亿元。
二、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总计由788,316万元,调整为882,612万元(与第一次调整预算比,下同),调增94,296万元,增长12%。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年初预算309,400万元执行,不作调整。
(2)转移性收入由436,723万元,调整为531,019万元,调增94,296万元,增长21.6%。其中: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71,567万元,调整为83,721万元,调增12,154万元。主要是新增基本工资提标补助5,922万元、农村客运补贴1,108万元、城乡建设发展引导资金1,230万元等。
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由117,176万元,调整为181,907万元,调增64,731万元。主要是新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资金31,716万元、油茶产业奖补16,065万元、交通转移支付8,112万元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1,902万元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12,713万元,调整为32,630万元,调增19,917万元。主要是新增同济咸宁医院基建投资5,000万元、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专项8,595万元、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920万元等。
下级上解收入由45,738万元,调整为63,239万元,调增17,501万元。主要是因体制调整,市级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增加,相应上解收入增加。
上年结转收入、待偿债一般置换债券结余,按照决算数维持90,432万元、12,450万元不变。
调入资金由62,125万元,调整为42,118万元,调减20,007万元。主要是执行中开源节流,收支缺口缩小,调入资金减少。
(3)政府债务转贷收入维持42,193万元不变。
2.支出预算总计由788,316万元,调整为882,612万元,调增94,296万元,增长12%。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643,068万元,调整为681,084万元,调增38,016万元,增长5.9%。
主要调整的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79,716万元,调整为81,915万元,调增2,199万元,增长2.8%。主要是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处置力度,资产、资源“确认、确权、确值”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由36,262万元,调整为31,084万元,调减5,178万元,下降14.3%。主要是公安体制改革,温泉公安分局相关支出基数转列对咸安区补助。
教育支出由52,624万元,调整为52,784万元,调增160万元,增长0.3%。主要是新增咸宁第一高中经费保障及幼儿园大班免学费补助等。
科学技术支出由24,126万元,调整为31,683万元,调增7,557万元,增长31.3%。主要是咸宁高新区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9,223万元,调整为10,750万元,调增1,527万元,增长16.6%。主要是加大文旅宣传促消费力度,支持打造全国知名文旅康养目的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78,736万元,调整为77,059万元,调减1,677万元,剔除据实调减五类人员职业年金及部分专款结转下年支出因素,可比下降0.4%。
卫生健康支出由123,126万元,调整为157,574万元,调增34,448万元,增长28%。主要是新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资金31,716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由16,834万元,调整为21,604万元,调增4,770万元,增长28.3%。主要是新增咸宁大道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由76,145万元,调整为69,886万元,调减6,259万元,下降8.2%。主要是据实调减购房补贴6,000万元。
农林水支出由28,743万元,调整为23,103万元,调减5,640万元,剔除部分农林水支出转列对下补助等因素,可比下降1.7%。
交通运输支出由12,098万元,调整为18,005万元,调增5,907万元,增长48.8%。主要是新增国省道大中修项目支出7,663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由25,798万元,调整为30,801万元,调增5,003万元,增长19.4%。主要是咸宁高新区体制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增加。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4,490万元,调整为4,731万元,调增241万元,增长5.4%。主要是新增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9,697万元,调整为10,270万元,调增573万元,增长5.9%。主要是加快推进地热矿产资源利用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由39,146万元,调整为38,656万元,调减490万元,下降1.3%,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专款转列对下补助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5,390万元,调整为5,689万元,调增299万元,增长5.5%。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安排咸宁消防支队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6,500万元已全部动用,主要是同济咸宁医院运营、大财政体系建设盘活三资开展三确支出以及消费券配套资金等。本次再预留安排1,000万元,用于第四季度不可预见支出,若年底有结余,将统筹收回。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由12,300万元,调整为11,887万元,调减413万元。按债券发行情况据实兑付。
(2)转移性支出由105,533万元,调整为161,813万元,调增56,280万元,增长53.3%。其中:
上解上级支出由50,650万元,调整为50,931万元,调增281万元,主要是专项上解支出增加。
补助下级支出由30,077万元,调整为65,224万元,调增35,147万元。主要是增加转拨省级专款22,659万元补助县(市、区)。
结转下年支出由24,806万元,调整为45,658万元,调增20,852万元。主要是部分专款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3)债务还本支出39,715万元,不作调整。
3.收支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总计由684,936万元,调整为677,059万元,调减7,877万元,下降1.2%。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240,683万元,调整为184,651万元,调减56,032万元,主要是房地产及土地市场不及预期。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4,000万元,调整为3,000万元,调减1,000万元。主要是预期新建商住房减少。
(3)污水处理费收入由4,946万元,调整为4,600万元,调减346万元。
(4)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由50,324万元,调整为50,314万元,据实调减10万元。
(5)转移性收入由77,198万元,调整为126,709万元,调增49,51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调增51,6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待偿债专项置换债券结余维持25,621万元、47,900万元不变,不作调整。调入资金调减2,177万元。
(6)债务转贷收入,维持307,785万元不变。
2.支出总计由684,936万元,调整为677,059万元,调减7,877万元,下降1.2%。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由227,581万元,调整为162,447万元,调减65,134万元。以收定支安排。
(2)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支出由14,432万元,调整为54,265万元,调增39,833万元。主要是新增的超长期国债收入依据进度安排的本年支出。
(3)其他支出由85,322万元,调整为86,760万元,调增1,438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调增602万元,主要是体育彩票基金安排的体育活动增加。
(4)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由18,501万元,调整为26,839万元,调增8,338万元,按发行规模据实兑付。
(5)调出资金由20,331万元,调整为24,751万元,调增4,420万元。主要是加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
(6)结转下年支出由6,816万元,调整为17,169万元,调增10,353万元。主要是根据项目进度据实调整。
(7)补助下级支出调整为245万元,调增245万元。主要是补助赤壁市及通山县相关文旅项目支出等。
(8)上解支出调减6,380万元。主要是抗疫特别国债本金延期偿还。
(9)债务还本支出维持296,489万元不变。
3.收支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
本年收入484,031万元,本年支出462,684万元,暂不作调整。社保基金当年结余21,347万元,滚存结余424,14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级收入由7,771万元调整为10,638万元,调增2,867万元,主要是扩大利润计提范围,市属国企利润增加2,884万元。
本级支出调整为2,342万元,调增2,342万元。主要是向市城发、市高投分别注入资本金1,254万元、1,088万元。
调出资金调增525万元,共调入8,296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
收支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三、确保预算平衡的主要措施
(一)开源增收,确保平稳运行。一是落实新一轮市与两区财政体制,支持开发区体制改革,安排1,000万元支持重点乡镇高质量发展,构建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财源培育机制。二是支持“5+4”现代化工业体系、“3+7”农业产业体系、“3+3”优质高效服务业体系,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财源根基。三是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加强国有“三资”统筹,树牢“争先进位”意识,全力以赴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为财源增长提供多元支撑。
(二)优化结构,保障要事大事。一是习惯过“紧日子”,执行中持续压减低效、无效及进度滞后支出,严防年底突击花钱。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加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一老一小”服务,确保民生支出占比78%左右。三是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国债及地方债券使用进度,全力保障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效能。一是进一步深化财政财务管理改革,扩大财务集中核算范围,上线公务活动和物资采购平台,提升资金绩效。二是系统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前瞻性研究上级财税改革,争取发展主动。三是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加强财政国资金融联动,加大国有“三资”盘活力度,深化“拨改投”改革,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四)守牢底线,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强化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和动态监测,完善库款监控调度机制,精准高效拨付资金。二是加快隐性债务置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论证,推动国企改革转型,防范债务风险。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检查结果应用,积极办理人大审议意见,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
附件: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