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1-15558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2日
  • 名  称:关于拨付2020年斧头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的通知

关于拨付2020年斧头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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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斧头湖流域碧水入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咸政办函〔202017)和《关于2020年斧头湖流域碧水入湖生态补偿奖励资金核算结果的通知》(咸环文[2021]25)精神,现拨付你地2020年斧头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  万元。

列“2110302水体”科目。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各地要将资金用于斧头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迅速做好项目安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0年斧头湖流域碧水入湖生态补偿奖励资金分配表

2斧头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xls

3、关于拨付2020年斧头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的通知-咸财环函[2021]33号.pdf

2021415


附件1

2020年斧头湖流域碧水入湖生态补偿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咸安区

128.5

咸宁高新区

42.8

171.3

责任编辑:胡少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