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史志研究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史志研究中心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县级。市史志研究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史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党史工作和国家、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负责承担、指导和协调全市党史、地方志资料征集、整理、研究、编纂工作。
2、负责全市重要史志文稿、著作、影视作品的编辑、审核工作。
3、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的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终审县(市)区地方党史、志书,对市直各部门、行业、社团专业志书、年鉴实行备案管理。
4、发挥好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开展史志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运用史志资料和史志研究成果,积极参与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重大历史活动的纪念活动。
5、征集、保存、整理、开发利用咸宁市地方党史、地方志文献资料,建立并充实党史和地方志数据库,为咸宁“五位一体”建设及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6、承担全市史志学术研究成果的评审、管理工作;培训史志研究业务骨干和评聘党史专业、地方志专业人员。
7、承担咸宁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相关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史志研究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预决算编报范围为市史志研究中心机关本级。内设三个部室:办公室、党史研究部、地方志研究部。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完成《中国共产党咸宁历史(第三卷)》《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咸宁市组织史资料(第六卷)》初稿撰写,全面启动《鄂南秋暴人物传》编纂工作,按时完成省编本的上报任务。
完成《咸宁年鉴(2019)》《咸宁市要览》《2018年咸宁大事记》编辑并公开出版,指导县市区史志书籍撰稿工作。
加强史志研究利用和对外宣传工作。办好四期《资政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参与编写、评审《国家人文地理·咸宁》《新疆温泉县志》等史志研究成果,为《湖北年鉴(2019)》《武汉城市圈年鉴(2018)》供稿。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市史志研究中心决算收入40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22万元,占决算收入的94.47%;其他收入15.03万元,占决算收入的3.73%;上年结余(转)7.21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79%。
市史志研究中心决算支出40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0万元,占总支出的53.62%;项目支出56.78万元,占总支出的14.11%;年末结转结余129.87万元,占总支出的32.27%。按支出功能分类:住房保障支出20.12万元,占总支出的5.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4万元,占总支出的4.31%;其他支出4.40万元,占总支出的1.09%。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史志研究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87.42万元。市史志研究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市史志研究中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1万元,其中:办公费5.14万元、印刷费1.97万元、电费1.55万元、邮电费2.98万元、差旅费1.30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会议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89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工会经费1.38万元、福利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2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市史志研究中心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76%。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史志研究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预算的57.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费用0元。市史志研究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保有量1辆。市史志研究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公务接待32批次150人,费用2.06万元。市史志研究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史志研究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史志研究中心对2019年度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合规,支出依据规范,无虚列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入管理、资金支出管理、审批责任和审批权限、票据、印章及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差旅费管理、财务纪律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史志研究中心无5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将加强项目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合理安排2020年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市史志研究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市史志研究中心无扶贫资金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市史志研究中心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市史志研究中心用于史志研究资料编纂出版、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