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5-25914
  • 文  号:
  • 发文单位:咸宁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统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发文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名  称: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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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2月11日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咸纪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党组专题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动扛起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形成了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强化整改,坚决推动问题清仓见底。局党组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部署研究重大问题和协调重点环节,推动督促整改落地落实。制定了《巡察问题整改任务“四个清单”》,把整改责任压实到科室、传导到人,形成了上下“一盘棋”的格局。建立整改台账,跟踪工作进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共制定整改措施117条,完成整改措施117条,清退资金955.5元,批评教育5人。同时,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对接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和保密专项检查审核意见,对于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分别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一体抓好整改落实,实现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30个,视同完成持续整改问题2个,没有问题申请延期整改,实现了问题清仓见底、全面清零。

(三)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局党组坚持真抓实改、应改尽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三个统筹结合”上做文章,即把整改工作与各项重点任务统筹结合,与完善统计体制机制统筹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党纪学习教育统筹结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1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问题1: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不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会研究审定《2025年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形式。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8次局党组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时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端正学习态度,各科室负责人对干部学习研讨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一季度计划内专题学习情况进行“回头看”。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问题2:传达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进行再学习和再领悟,并将以上四个文件在支部主题党日予以专题学习并开展研讨。指导各县(市、区)统计局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列入县乡统计人员培训班专题学习内容。机关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干部开展知识测试,县统计局在对县、乡统计人员培训班上开展知识测试,对学习成果进行检验。

问题3: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要求不深入不具体。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推进基层统计能力建设,通过印发专门工作提示或电话督导等方式,指导督促县级统计机构加强镇、村(社区)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利用召开年报会、专题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指导各县(市、区)统计局建立了统计宣誓制度。全面建立健全防治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均于2025年初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了2024年年度防治统计造假情况报告。制定《咸宁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明确了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

问题4:未按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效发挥监测评价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及时召开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省、全市新春第一会精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2次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大战略支点、全市战略规划、湖州发展经验等内容。结合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等精神。组织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岗位职责,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业务培训,业务骨干借助统计大讲堂分享统计分析写作经验;举办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与统计服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特邀相关专家进行辅导授课,统计系统100余名干部参加学习。针对发展新战略、经济运行新情况,不断加强统计分析研究,鼓励大家勤写勤练,持续提升统计分析能力和水平,开展2025年全市优秀统计分析评比活动。

问题5:服务桂花产业不到位。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温《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全市重点农业产业方案对咸宁市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进行监测,并撰写2024年咸宁市桂花产业统计监测报告。配合牵头单位,初步建立最新咸宁市桂花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结合五经普数据进行测算。

问题6:健全责任体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对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进行再学习。制定出台《咸宁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防治统计造假的责任主体,健全了报告和检查考核机制。指导市直3家未建立责任制市直单位建立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

问题7:完善举报机制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国家统计局《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进行再学习。参照国家局和省局有关做法,根据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咸宁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对举报渠道、举报受理登记和调查核实作出明确规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将进入市政府网络市统计局举报板块由原来的点击7次优化为4次,设置市政府网站统计举报专栏。在举报专栏设置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来访地址,方便群众多渠道举报,同时做好举报处理结果公示。

问题8:查处违法行为不主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机关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深入了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市统计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并出台《咸宁市统计局、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做到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制定《咸宁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明确各专业统计违法线索反馈移送机制。

问题9:开展执法抽查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统计执法监督科全体人员组织对《实施方案》进行再学习。将我市2925家“四上”企业及时更新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被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将市级最新的12名统计执法人员全部更新录入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严格执法程序,按照比例随机从名录库抽取检查企业和执法人员。

问题10: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不够主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省统计局《湖北省“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进行再学习。对照省局《湖北省“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要求,制定《关于对照<湖北省“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开展自查自纠的实施方案》,查找我市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主体和期限。完善县级GDP核算基础指标及评估方法,制定《2025年咸宁市县市区生产总值季度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问题11:名录库维护更新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经核实部门行政记录,将涉及问题的4家企业按照审核流程申报注销退出。组织市普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学习,再次明晰操作规范和流程。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每月月底与部门数据比对,及时将注(吊)销单位从全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中作剔除调查单位名录处理。

问题12:执行新入库项目审核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工作规定》学习,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和统计业务知识,提高防范统计造假能力。联合相关部门举办了全市技改项目入库培训,召开全市投资领域统计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对市、县投资统计业务人员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再培训。加强现场核查,坚持市级对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申报入库开展现场核实,到各县市区对入库项目开展了现场核实,要求现场核查做到“看现场、问企业、审资料”三结合,通过“看、问、审”把好项目入库源头关。压实县级审核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项目入库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分级审核责任,县级统计局对审核上报的投资项目真实性负责,分管领导、项目审核和上报人在项目申报清单上签字明责。

问题13:建立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各业务科室修订完善了农业、工业、能源、商贸服务业、投资等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认真执行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台账制度,实行“一个监控库、两套监管机制”的报表质量监管模式,在审核数据时,做到了事前研判提醒、事中审核监测、事后现场核查。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问题14: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不到位。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进行再学习。制定出台《2025年咸宁市统计培训工作方案》,将基层统计人员和部门统计人员纳入年度培训对象,明确培训纪律和有关要求。举办全市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培训暨乡镇统计业务培训班。市级建立了9名人员的统计师资专家库,督促各县市区统计局建立师资库。指导各县市区统计机构组织利用培训、调研等方式开展对村(社区)、“四上”企业和抽样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的现场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

问题15:推动执法队伍建设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了《咸宁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建立我市统计系统统计执法人才骨干库,全市26名统计执法人才均已入库,针对性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明确了培养目标和多样化的培养形式。制定出台《咸宁市统计执法检查骨干人才库管理办法》,对执法人员进入和退出机制进行了明文规定。汇编统计执法培训资料,知识涵盖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发放给人员,考试前举办一期执法考试专项培训。压实县市区统计机构责任,进行考前谈话,督促参考人员认真备考。

问题1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会研究审定《市统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中共咸宁市统计局党组2025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在《2025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中明确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纳入集中学习。开展全市办公室系统培训会,涉及党建、网络安全培训、档案等专业内容。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问题17: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召开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审定建立《市统计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和《市统计局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因岗位变动,对新确定涉密人员进行全面审查上报备案,并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保密学习教育工作。严格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对定密文件、计算机网络、涉密载体等进行自查,并整改落实到位。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18: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会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党组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审定《2025年度中共咸宁市统计局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

问题19:执行落实党内法规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4年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并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内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对《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进行学习。进一步完善《市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问题20: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还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集中学习,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均设置专题常态化学习党的纪律规矩,并及时开展交流研讨。在全局警示教育会上,对年轻干部和关键岗位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引导他们增强党员意识,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问题21:对分管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力以赴抓好学习教育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题为全体干部职工讲党课。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根据《关于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人员开展回访教育谈话。在全局开展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进一步健全《市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干部职工外出和请休假制度》,不定期对局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和落实工作制度情况进行抽查。

问题22:对“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把握不够准。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进行集中学习。机关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培训相关报销流程。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问题23:存在预算支出管理不严格、政府采购执行不规范、购买服务程序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机关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培训相关报销流程。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咸宁市社情民意调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党组会根据民意调查工作流程,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社情民意调查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中标(成交)结果和2项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岗位变动及时调整局内审小组成员,组织开展了2次内部监督审计会议。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24:执行党内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进行学习。修订完善《中共咸宁市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三重一大”民主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决策制度,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局办公室主任为会议记录人,严格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不缺记、漏记重点发言内容、表态意见建议,做好回避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并存档备查。

问题25: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组会研究审定通过《2025年市统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中共咸宁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签到制度,做好签到记录,做到一学一报。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问题26: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规定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组会研究审定《市统计局党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按照执行方案,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对照检查要求,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问题27:存在中层岗位长期空缺、干部超职数配备和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对照干部档案、纪实材料等干部推荐考察文书档案,逐一对上轮巡察后提拔晋升的干部选拔流程进行全面自查。经核查,2020年以来晋升的13批次科级干部均落实“凡提必听”制度。党组会研学《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领导干部廉洁情况“凡提必听”实施办法》两项制度,集体研究同意免去超职数配备同志职务。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问题28: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机关党总支书记汇报2024年度局机关党总支工作情况,对过去一年的党建工作进行总结与梳理研究部署局机关2025年党建工作,制定《市统计局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党组(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及党总支、党支部责任。召开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局机关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充分发挥机关党总支作用,制定2025年度统计局党总支工作计划,计划开展10项重点工作,包含监督指导各支部抓好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发展工作。

问题29: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确保领导班子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单位人员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进行摸排。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问题30:基层组织生活开展有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支部书记通过支部主题党日讲党课。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市统计局“干部素质提升年”实施方案》和《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我来讲”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干部培训,提高全体干部的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四)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问题31:2019年巡察集中整改阶段,没有按要求对相关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集中整改完成后,对巡察指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所属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政策不到位等难点问题,没有主动想办法,难点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会集体研究同意免去超职数配备同志职务。多次与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下辖2家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与领导职数问题。分管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问题32:对上轮巡察指出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班子建设不够规范等问题,建立了相关制度,但执行不到位;干部出入境管理登记报备有死角、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没有建立长效机制,本轮巡察中这些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对全体干部职工证照进行了全面排查,更新证照情况登记表。进一步完善内部采购流程,开展财务人员和询价小组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发力。一是保持整改韧劲,严防问题反弹。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夯实整改成效,杜绝问题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保持定力、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彻底、见效见底。二是强化制度支撑,健全长效机制。聚焦制度建设和执行,围绕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检视现有制度的短板与漏洞,持续完善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及评估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坚持从严作风,提升数据质量。始终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扎实做好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对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过硬作风为全市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15-8052858;地址:咸宁市金桂路151号1604办公室;电子邮箱:349770156@qq.com。

中共咸宁市统计局党组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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