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5-33990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统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名  称:咸宁市统计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5年版)

咸宁市统计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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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统计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5年版)

填报单位公章):咸宁市统计局  填报日期:20251230

序号

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实施区域

备注

填表说明:1.填报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单位、本地 区现行有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市直单位只填写 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3.各县(市、区)填写本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全部证明事项清单(同类重复事项合并去重为1 项);4.分区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在“实施区域”中注明,可具体至XX县(市、区);5.此表不含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6.没有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单位,需在空表上填“无”,签字盖章后上报和备案;7.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送市司法局,一份由本单位存档。


责任编辑:统计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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