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根据《关于报送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一季度进展情况的通知》(咸政督〔2026〕5号)要求,涉及我局的工作共有9项,现将一季度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一是有序推进“四农普”综合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市普查办严格落实工作要求,6次赴试点通山县指导开展综合试点工作。聚焦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重点环节,组织开展4次“理论知识+平台实操”培训,讲解重点内容,解答基层问题,覆盖县、乡普查机构人员和村级“两员”共计120余人次。同时,3月9日组织非试点县开展入户登记集中观摩活动,现场登记调查对象63家,全力做好综合试点一线业务“练兵”。截至3月31日,通山县已完成13个乡镇试点表,大畈镇15个村(社区)试点表和3677户农户短表、429户农户长表、84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表的入户登记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普查表数据比对核查和汇总分析。同时,利用春节假期返乡、咸宁春季健步跑等活动契机大力开展农业普查工作宣传,撰写宣传信息29篇,制作宣传横幅标语42条,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是扎实推进遥感测量专项工作。组织对全市76个样本村、224个样方近2万个地块完成秋冬播遥感测量首轮实地调查及数据审核。推进畜禽遥实地调查,对733家养殖场户完成基本信息搜集。加强各地无人机、PDA、图形处理工作站等硬件设备保障,为人工目视解译及第二轮现场核实做好准备。
二、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织密织牢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道路交通、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防护网,坚决防范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
一是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常态化联络机制。作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我局按要求报送联络人信息,确保沟通协调畅通有效。
二是研究部署2026年食品安全工作。结合统计局职能与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将食品安全相关统计监测任务纳入《2026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强化统计监测,夯实食品安全数据支撑,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反映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推进成效,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可靠数据参考。
三、始终把讲政治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过程,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市统计局党组进一步完善中心组示范学、支部集中学、党员干部自主学、青年交流研讨学的“四学模式”,累计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班子成员带头交流研讨1次。
二是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研究部署全市统计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迅速启动、支部全面推进、统筹结合,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班,开展交流研讨。对照4个方面16个问题99种情形,局领导班子坚持把工作摆进去、把个人摆进去,共查摆出10个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为后续整改奠定坚实基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加快推进制定《咸宁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
三是深化拓展“干部素质提升年”行动。制定并实施《市统计局年度培训计划》,聚焦统计实务等主题,举办各类专题培训10余期,干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是规范开展政治生态研判。积极履行市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单位、责任单位和研判对象单位双重职责,认真做好部门评价与自我评价,推动政治建设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
四、强化依法施政理念,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一是强化法治理念,筑牢依法统计思想根基。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与干部年度培训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统计法》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专题学习,1月19日,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在《咸宁日报》发表统计法治宣传署名文章。提请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1次,传达中央机制办印发的《纠治统计造假问题工作方案》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市直单位统计干部专题培训1期,面向41家市直单位统计工作人员开展《统计法》专题授课。
二是聚焦规范执法,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水平。主动公开《市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依规公示《咸宁市企业统计调查对象综合查一次合规标准》。制定《市统计局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罚款、乱检查等四类问题深入自查自纠、逐项整改规范,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与监督效能。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一季度,累计公开发布政务信息16篇,有效提升工作透明度与政府公信力。
二是畅通民意渠道。持续完善《市统计局12345热线工单办理制度》,优化办理机制,健全闭环工作链条,推动群众诉求高效处置、快速办结,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效。2026年以来累计办理3件,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是开展民生需求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践行“统计为民”理念,通过专题会议、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相关情况,制定2026年咸宁市民生需求专项调查方案。常态化开展2025年度政务服务窗口满意度等4个重点满意度调查任务,累计完成问卷2200余份,有效推动了民意诉求与政策制定的衔接,统计服务民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未收到社会舆论对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涵养道德,加强自律,接受监督,让清正清洁成为自觉坚守、终生习惯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常抓不懈。
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2026年咸宁市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中共咸宁市统计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从严治党责任分工。
三是加强自律自省。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制度规定。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廉政谈话29人次。
七、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监管,严格财政、审计、统计监督,用制度刚性防止权力任性
一是聚焦重点任务,深化统计造假纠治。对照中央、省关于纠治统计造假问题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细化整治任务清单,明确主要任务、工作举措、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向20家相关市直部门、6个县(市、区)下发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单位精准开展问题排查、规范推进整改落实。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明确每周二为固定调度日,定期调度整治任务进展,及时跟踪督办、推动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统计监督,强化刚性制度约束。全面履行统计监督法定职责,制定《市统计局关于统计监督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持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深化统计监督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一季度将统计监督纳入六届市委第十五轮巡察工作计划,对15名拟提拔重用或职级晋升干部出具审核意见,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八、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精文简会,提升工作效能。第一季度累计发文1份,组织召开会议3次,文件、会议数量同比均实现压减。2月28日,局机关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释义读本(试行)开展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围绕文件会议过多过滥、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等问题进行排查。持续对单位工作QQ群、微信群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整合功能重叠、长期不用的“僵尸群”,规范信息发布管理,杜绝强制打卡、点赞、转发等增加基层负担的行为。
九、坚持过紧日子,一般性支出再压减5%,“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严控制。从严控制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规模,能合并的合并、能线上的不线下,大力压减印刷费、办公耗材等日常支出,确保全年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再压减5%以上。从严控制“三公”经费,1—3月“三公”经费支出仅0.0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监控,严把支出关口,压紧压实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
咸宁市统计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