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5-29575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统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名  称:关于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三季度进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三季度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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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51号)要求,涉及我局的工作共有12项,现将三季度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学编制咸宁市“十五五”规划,争取更多咸宁元素进入国家、省规划盘子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参加全市“十五五”规划专题讨论会、“十五五”规划调研座谈会、“十五五”规划及重大项目谋划专题会等,为部门制定“十五五“规划目标提供详实数据参考和科学有效建议。

二、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工作成效。坚持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工作准则,积极统筹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监督,避免一事多检,重复检查。积极践行“扫码入企”,现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发现能现场整改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环境。加大对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力度,强化业务指导,将检查过程转化为服务企业、提升数据质量的有效方式,不断强化涉企检查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以实际行动赢得企业的支持与配合。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开展双随机执法,未收到过任何投诉。三是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树牢“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公示统计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举报范围以及受理期限作出明确规定,期间均未收到统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方面举报。

三、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一是持续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在统计专栏及时发布GDP数据3次,工业、投资、社零统计数据8次,统计年鉴1次,统计公报1次。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在“12345”热线接受咨询统计相关问题25次,按时按要求处理完毕,切实提升群众满意率。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对24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检查结果。

加快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配合牵头单位积极开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销号工作。严格按照农村统计台账规范化建设要求,持续推进我市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化肥用量统计在内的农村统计调查方法,加强镇、村统计人员化肥用量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及农村统计业务辅导。2025年以来,组织化肥用量统计专题或相关培训2次,不定期深入镇、村开展包括化肥用量统计在内的业务辅导3次;协助农业部门提供2020年以来化肥施用量(折纯量)年报数据。

构建民生需求调查统计机制,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

制定《2025年咸宁市人民群众民生需求专项调查方案》,以分层和随机抽样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抽选调查样本,调查样本总量为1200户,选取5%的典型调查样本入户访谈,确保样本覆盖面和代表性。调查问卷内容分城市问卷和乡村问卷,各31个问题,涉及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幼儿托育(城市)/婚育(乡村)、养老、食品安全、住房、人居环境、交通出行、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体育、社会综合治理等12个方面。8月1日正式入户调查,目前已完成全部1200户样本户和60户典型案例调查,9月25日根据调查结果形成《2025年咸宁市民生需求调查报告》报市政府。

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提质增效,建立风险隐患“双清单双交办”机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型转变

我局深入践行“四下基层”要求,党组班子成员累计下基层50人次,共发现问题11个,解决问题6个。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及驻村帮扶“十件实事”安排:一是开展常态化入户走访。与村两委、村干部一起深入走访村脱贫户、监测户、一般户等230余户,了解其家庭人口情况、就业情况、小孩就学等家庭基本情况。二是开展防返贫监测入户走访。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曾申请监测或低保但未纳入、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等重点群体,联合村“两委”及村干部进行实地排查与核实。三是积极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参与刘家桥村移风易俗宣传活动,配合村“两委”及村干部多次召开屋场会,宣传倡导文明治村理念,引导村民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乡村新风尚。四是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协助村“两委”及村干部入户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现场组织签订安全承诺书20余份,切实增强家长监护意识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满怀强烈的感恩之心、爱戴之情、奋进之志,强化“支点意识”,所有政府工作摆布向支点建设聚焦和发力,以实干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是系统谋划推进。局党组年初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统计培训工作方案》等文件,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理论学习核心内容,确保理论学习内容紧扣中央精神、紧跟时代步伐、紧贴统计实际。二是强化分类学习。提请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等主要内容。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将理论学习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依托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截至目前召开局党组会议2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主题党日活动9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38篇次。领导班子围绕学习收获感悟,讲成效经验、讲实际举措,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分赴驻点村和离退休党支部讲专题党课,将党课作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关键载体,通过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深度交流研讨。围绕数据质量、统计服务等核心职能组织交流研讨12次,力促学习成果高效转化为支撑“支点”建设的硬举措和实能力。通过组织“立足岗位做贡献、我为咸宁建新功”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干部将重要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深度解析“对标先进谋发展 借得东风好扬帆-赴浙江省湖州市考察学习报告”,为对标落实“支点建设”要求汲取先进经验;班子成员带头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开展深度研学,深化对经济工作、统计工作规律的理解把握。四是严守政治规矩。8月15日第18期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行使。通过将全部事项纳入有效监督之下,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单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累计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13件,及时报告干部外出备案18次,回复督办件24次,按时报送节假日值班情况。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法治理论学习。8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和八部委《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7月24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重点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统计改革发展中突出问题的能力,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根基。9月24-25日,举办县乡统计业务培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统计法》,提高基层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和统计业务能力。二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和市局各相关专业对照2023年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和“回头看”重点内容,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入退库检查,特别是对省局执法检查且差错率较高企业重点统计指标进行重点核查,核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将按照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开展执法检查。三是推进统计监督成果运用。提供各县市区统计造假情况作为评价地方政治生态的重要参考,将统计监督发现的统计造假违纪违法行为处理结果作为“一票否决”事项。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2025年度县市区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方案》,健全了对县市区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涉及统计领域的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强化重点领域监测。

九、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全力支持代表委员履职,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社情民意

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累计公开发布政务信息92篇,有效提升工作透明度与政府公信力。根据市政法委委托,开展2025年上半年“一感两度一评价”电话调查,完成有效调查问卷5633余份,为了全面掌握我市乡镇(街道)2025年度群众安全感、公正执法满意度、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满意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成效评价的基本情况提供了重要的民意支撑和数据参考。未收到社会舆论对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反对热衷于对上表现、不对下负责、不考虑实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拼抢意识,谋定后动、谋定快动,在抓项目、用政策、破难题上出实招、见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有解思维,善于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有效实现多重目标的动态平衡。建立项目化清单化抓落实、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抓住“关键少数”学,市县两级今年已开展统计法进党校6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新修改《统计法》、八部委《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作为专题辅导宣讲内容,覆盖主体班学员共计700余人次。二是举办咸宁市“诚信诚实、依法统计”演讲比赛,推荐2名同志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诚信诚实、依法统计”演讲大赛,咸宁市参赛选手获得二等奖和优秀奖。三是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全市统计机构和市直相关部门通过党组会、主题党日等形式合计14次组织专题学习《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的典型案例》和《国家统计局关于2024年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通报》《湖北省统计局关于2024年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引导统计系统干部深刻认识到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严格落实精文减会要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累计对县市区发文3份,组织召开培训会议12次,有效控制了文件会议数量,切实为基层减负

结合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项目化清单,紧盯工作任务抓落实:一是全面启动部署咸宁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阶段工作,9月2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咸宁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正在组建中。协调推动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组建普查机构,强化“四农普”前期动员宣传,科学精细做好普查经费预算编制等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夯实基础。二是稳步推进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根据国家调查方案我市共抽取样本乡镇69个、样本村(社区)262个、调查小区323个,登记调查对象约3.22万人,总体抽样比例为1.2%。正式入户登记工作将于今年11月1日零时启动,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区划边界标绘、村级样本信息填报、调查小区等样本框整理、综合业务培训、“两员”选聘及制证、宣传物资准备等工作。全市正全力组织开展调查小区样本核实和住房核查。三是高效推进咸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开发工作,严格依照全国、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各科室有序开展咸宁市第五次经济普查年鉴的核对、排版与编辑工作。四是持续提升统计服务质效,深入实施《市统计局“干部素质提升年”工作方案》,坚持开门教育班子成员带队走访109个企业,开展普及统计法知识、宣传入规入统政策104次,对已达规、应入统的318个企业(项目)进行精准指导,高效服务企业(项目)入库纳统,确保应入尽入、应统尽统。今年以来,全市新入库“四上”企业349家,新入库项目790个。开设“统计讲坛”,精选28个统计实务主题,分批次、分领域组织业务骨干讲解,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举办入库纳统等统计培训班7次,组织10名业务骨干下沉县(市、区),送课送教30场,累计培训600余人次,确保干部“政策清、标准明、业务精、流程熟”。不断提升统计信息质量,强化事前预判和事后分析,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截至目前,已经印发《咸宁信息专报》20期,其中8篇被市领导签批。全面聚焦支点建设等战略性和长远性问题,研究制定统计分析课题,深入企业、项目一线,形成专题分析3篇,其中1篇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十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一是系统谋划、压实主体责任。将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审议通过《咸宁市统计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细则》,明确重点任务10项,先后8次召开党组专题会、动员会、推进会,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责任全面压实。二是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将理论学习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依托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推动学习教育工作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将学习内容与统计核心职能紧密结合,开展作风建设专题、云南曲靖统计造假反面案例等深度研讨交流7次。组织党员干部精准把握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要求与时代内涵,开展2次统计诚信诚实交流研讨。三是领导干部带头,讲好专题党课。领导班子围绕学习收获感悟,讲成效经验、讲实际举措,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分赴驻点村、离退休支部讲授,实现专题党课全覆盖。四是狠抓问题整改,确保清仓见底。针对领导班子查找的13个方面36条问题,建立集中整治台账,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84条,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推动由点及面抓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不留死角,当前36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五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长效监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1项。健全完善《市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干部职工外出和请休假制度》,不定期对局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和落实工作制度情况进行抽查。

十二、硬化预算约束,习惯过紧日子,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完善《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市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审批流程,强化资金支付审核,切实保障支出合规、高效。加强财务动态监控与预警,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严控制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规模,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将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花出实效来。坚持“非必要不支出”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1-9月“三公”经费支出0.92万元。其中,1-9月公车运行维护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44万元。

咸宁市统计局

20251010


责任编辑:统计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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