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5-29569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统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名  称:关于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 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 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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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51号)要求,涉及我局的工作共有12项,现将上半年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学编制咸宁市“十五五”规划,争取更多咸宁元素进入国家、省规划盘子

参加全市“十五五”规划专题讨论会和“十五五”规划调研座谈会,运用详实统计数据科学分析全市“十四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为“十五五”发展规划提供有效数据参考。

二、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今年以来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对企业“综合查一次”有关制度,开设“涉企行政检查”专栏,对统计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检查频次、检查标准以及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进行公示,确保执法规范透明。二是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优化举报渠道,方便企业举报统计领域涉企执法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6月26日,市统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湖北窑鸡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检查,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程序,扫码入企,查看了企业统计报表、财务报表,对企业2025年1-5月上报的营业收入进行了检查。

三、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一是持续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统计专栏及时发布GDP数据2次,工业、投资、社零统计数据7次,统计年鉴1次,统计公报1次。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针对“12345”热线转办的15件统计相关咨询,严格做到工作日半天内签收、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高效回应群众诉求。三是动态更新被抽查企业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在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企业和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检查,实现程序合法、执法公正公开。四是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全面更新名录库信息,与部门互联互通更新名录。

加快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系统整理完善2020年以来农村统计台账,推动74个涉农乡镇和918个村级单位落实“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要求,持续夯实农村统计台账建设。加强镇村农村统计队伍培训,组织化肥用量统计专题或相关培训4次,讲清化肥用量统计调查原理、数据采集和推算过程。不定时深入镇村开展包括化肥用量统计在内的农业统计工作辅导,2025年以来开展检查辅导2次。

五、构建民生需求调查统计机制,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

制定《咸宁市人民群众民生需求调查方案》明确民生需求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时间、抽样方式等,与市财政局协调落实民生需求调查项目经费。围绕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生育托育、养老、食品安全、住房、人居环境、交通出行、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12个方面制定调查问卷大纲。

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提质增效,建立风险隐患“双清单双交办”机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型转变。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和驻村帮扶“十件实事”,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与民生改善工作。一是聚焦基础设施升级与风险隐患治理局党组成员3月初赴刘家桥开展综治情况调研,将古桥修缮列为年度重点风险隐患整治任务之一,目前古桥主体、人行道硬化及休闲长廊安全设施均完工,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二是强化节前安全督导与防火宣传。4月3日,局党组班子率队深入刘家桥村,核查节日值班值守和风险隐患排查,向祭扫群众普及防火知识,倡导文明祭祀,引导清理可燃物,全力防范火灾风险。三是关爱帮扶与矛盾预防“六一”前夕,组建“爱心妈妈”团队与7名留守儿童建立结对帮扶,通过物资捐赠、情感陪伴等方式深化关爱服务。四是严格践行“一线工作法”,上半年驻村工作队累计走访356户村民,解决问题12件,实现“小事不出村”的预防型治理目标,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

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满怀强烈的感恩之心、爱戴之情、奋进之志,强化“支点意识”,所有政府工作摆布向支点建设聚焦和发力,以实干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履职效能。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阵地作用,组织原文领学、专题研讨等集中学习27场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自觉将思想行动校准到服务“支点”定位和中央决策部署上。优化自学机制,配发《论述摘编》及警示教育学习资料,利用党组会、主题党日载体,紧扣“作风建设赋能统计服务支点建设”主题,实施“三级联讲”(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青年党员分层讲业务)21人次,围绕数据质量统计服务等核心职能开展研讨,力促学习成果高效转化为支撑“支点”建设的硬举措和实能力。二是狠抓巡察整改,夯实纪律保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已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30个,视同完成持续整改问题2个,无延期整改问题。制定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117条,清退资金955.5元,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5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1项。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严守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坚持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累计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9件,及时报告干部外出备案13次,按时报送节假日值班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在有效监督下规范高效运行,以实际行动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统计工作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等主要内容。二是加强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并落实好统计执法人才培养实施计划,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加强对统计执法人才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6月18日,组织2025年度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考前培训,对10名拟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三是加强源头工作治理。6月13日,印发《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做法的通知》,对25家市直有关单位以及6个县(市、区)开展全面清查,有效净化了统计工作环境。

九、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全力支持代表委员履职,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社情民意。

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累计公开发布政务信息62篇,有效提升工作透明度与政府公信力。主动对接需求,畅通社情民意渠道,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委托,处理2024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评数据967份;按照《咸宁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开展2024年度咸宁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咸宁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完成有效调查问卷2700余份,为科学决策、民主监督提供了重要的民意支撑和数据参考。未收到社会舆论对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反对热衷于对上表现、不对下负责、不考虑实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拼抢意识,谋定后动、谋定快动,在抓项目、用政策、破难题上出实招、见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有解思维,善于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有效实现多重目标的动态平衡。建立项目化清单化抓落实、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学习。6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八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二是深挖警示教育作用。6月3日,在第12期党组会学习国家、省局通报的2024年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市直25家具有统计任务的部门和各县(市、区)统计局学习两个通报精神,并对照开展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精文减会要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累计发文7份,组织召开会议6次,有效控制了文件会议数量,切实为基层减负全面开展形式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持续对单位工作qq群和微信群进行全面自查,合并重复群组1个,保留18个工作业务群

结合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项目化清单,紧盯工作任务抓落实:一是高效完成普查成果应用,扎实推进重大国情调查。依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高质量完成全市及县市区2018-2023年历史GDP数据修订工作,并及时发布全市五经普公报。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筹备,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内设工作组,督促指导各地及时推进四农普筹备工作。稳步推进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目前市本级及6个县(市、区)均已成立由统计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印发《咸宁市2025年1%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计划表》。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咸宁新闻网等官方渠道发布人口调查工作调查公告、宣传信等,营造全民知晓、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二是聚焦能力提升与服务优化双向发力。深入实施《市统计局“干部素质提升年”工作方案》,以“学、讲、用”三位一体推动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学”深悟透强根基,依托“三会一课”,深化“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系统开展多元化学习培训,持续优化干部知识体系。“讲”出风采促成长,持续打造“统计讲堂”平台,精心策划22个主题,融合统计讲堂、微视频精讲等形式,组织“统计我来讲”系列活动,9名骨干立足岗位和专长,结合本地经济数据开展政策解读与业务分析。“用”实成果显担当,坚持学讲互促、知行合一,紧扣省情市情新变化及支点建设、“5+4”现代化产业体系、“五大攻坚行动”等重大战略,统计分析课题并扎实推进,累计完成课题报告8篇。累计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14篇,其中《2025年全市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运行情况预警分析》等5篇获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形成前瞻性专题调研报告3篇,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创新工作模式,推进统计改革。积极探索“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工作新模式,全力推进构建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及时对县市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等派生产业开展试算探索。围绕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精心谋划制定市级落实方案,将各项改革任务逐一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与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改革落地。

十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三会一课”专题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6次,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最新部署。对标制定并动态更新《市统计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点任务清单》,确保学习教育方向准、任务清、推进实。二是深化学习教育,铸魂补钙强基。构建“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立体学习体系,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交流研讨1次,举办为期4天的专题读书班;组织党组成员讲党课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配发《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及警示教育汇编资料,组织21名年轻干部研讨交流。三是抓实警示教育,正风肃纪固本。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突出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同时分层分类对青年干部、重点岗位干部、新提拔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全覆盖,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四是排查风险隐患,扎紧制度笼子。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政治纪律、履职尽责、公务接待等关键环节开展岗位风险点深度自查,建立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清单50份,制定整改措施76条。五是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常态长效。推行“开门教育”模式,领导班子带头践行“四下基层”29次,广开言路收集意见建议,系统梳理形成11个方面30项问题清单,强力推进整改,已完成22项,剩余事项严格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见底清零、整改常态长效,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十二、硬化预算约束,习惯过紧日子,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

今年以来,我局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审批流程,严把资金支付审核关,确保支出合规高效。坚持“非必要不支出”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加强财务动态监控,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严控制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规模,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把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1-6月“三公”经费支出0.55万元。其中,1-6月公车运行维护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26万元。

咸宁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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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统计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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