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根据《关于报送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的督办通知》(咸政督〔2025〕13号)要求,涉及我局的工作共有12项,现将一季度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学编制咸宁市“十五五”规划,争取更多咸宁元素进入国家、省规划盘子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相关工作安排,收集整理数据资料,及时为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市域规划体系编制提供数据服务,做好统计保障工作。
二、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主动做好监督检查计划。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2025年对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计划,做到事前公开,持续推进规范化检查。二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市人民政府网站统计专栏公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以及来信地址,便于群众举报统计领域涉企违法执法行为。
三、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一是持续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在市人民政府网站统计专栏及时发布工业、投资、社零统计数据2次,统计年鉴1次。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在“12345”热线接受咨询统计相关问题11次,工作日内半天内签收,1天内处理完毕,切实提升群众满意率。三是完善被抽查企业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在监管平台上对企业库和执法人员库动态更新,实现执法公正公开。四是强化协作提质效。精准提供我市“四上”企业相关数据,为社会工作部摸清“四上”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相关情况打基础。
四、加快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一是4月3日召开全市农村统计工作会议暨农村统计业务培训班,重点对2025年农林牧渔综合统计报表审核要点,组织各县(市、区)专业人员对抽查的部分镇、村农村统计年定报台账等进行了交叉检查辅导和交流答疑。二是4月9-10日赴咸安区和通城县对各地农村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开展常态化抽查,确保数据来源真实准确。
五、构建民生需求调查统计机制,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
制定《咸宁市人民群众民生需求调查方案》,针对咸宁市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制定民生需求调查问卷。3月下旬,向市政府报送《咸宁市统计局关于追加咸宁市人民群众民生需求调查项目经费的请示》。目前,市财政局正在按照市领导批示意见办理追加工作经费事宜。
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提质增效,建立风险隐患“双清单双交办”机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型转变
八、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学习上再领会。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持续强化统计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加强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并落实好统计执法人才培养实施计划,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加强对统计执法人才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三是督促建立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督促指导尚未建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3个县市区和3家市直单位建立了责任制,压实了责任主体,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九、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公开竞争审查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全力支持代表委员履职,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社情民意
一季度,及时回复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号关于《关于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助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未收到社会舆论对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十、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反对热衷于对上表现、不对下负责、不考虑实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拼抢意识,谋定后动、谋定快动,在抓项目、用政策、破难题上出实招、见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有解思维,善于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有效实现多重目标的动态平衡。建立项目化清单化抓落实、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3月24日,邀请省统计局综合处处长舒猛同志到市委党校为春季学期全市年轻干部经济工作能力提升示范班全体学员进行授课。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4年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通报》列为市县两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精文简会,提升效率。一季度累计发文5份,组织召开会议3次。3月28日局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上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释义读本(试行),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持续对单位工作qq群和微信群进行全面自查。结合《2025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各责任科室均制定重点工作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责任人,确保工作实效。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做好常规进度分析,以“速度快、分析透、预测准”为目标,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将多视角、多维度解读月度数据固化为工作传统,一季度印发《统计专报》9篇,其中被市委市政府签批3篇。深度开发、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和成果,聚焦支点建设、五大行动、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等重大发展战略,以干部素质提升年为契机,系统谋划统计调查研究工作,制定重点课题目录41篇,压实统计分析任务,提高统计分析的数量和质量。
十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4月2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研究审定《2025年度中共咸宁市统计局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持续深化政治建设,抓实理论武装,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监督,筑牢绝对忠诚思想根基。3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原原本本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研究审议通过《咸宁市统计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细则》,明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确保学习教育有序推进。3月24日发放《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60册。3月28至4月1日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海莲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力以赴抓好学习教育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题为全体干部职工作专题辅导报告。3月28日在局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6名党员干部代表做了交流发言。
十二、硬化预算约束,习惯过紧日子,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
今年以来,我局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严把时间节点,严格执行最新报销凭证,坚持“非必要不接待”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1-3月“三公”经费支出0.04万元。其中,1-3月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04万元。
咸宁市统计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