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要求,对于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应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下同)。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情况,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困难接收的,自9月份起应由县级团组织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