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9]53号)的规定,按照统一制度、加强管理、分级负责、规范预算、省级调剂的原则,建立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同时,兼顾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现状,努力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平稳过渡,促进全省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