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房地产企业:
为推进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经研究决定,现将《咸宁市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咸宁市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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