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咸宁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咸建发〔2022〕6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咸宁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增强监管工作操作性,近期,市住建局草拟了《咸宁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9日,欢迎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信函请寄至:咸宁市咸宁大道168号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开发市场科(邮政编码:437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邮 箱:578760326@qq.com。
联系人:雷灏;电话:0715-8131315。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