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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服务服务指南

日期:2018-08-27 字号: 分享到:

税收征管服务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税收征管服务业务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税收征管服务
(二)事项代码
  42120000000001133737000000263000
(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申请形式

窗口申请 

(五)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六)受理机构

咸宁市地税局

(七)实施机构

咸宁市地税局

(八)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3日发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2012年第一次修订,2013年第二次修订)

(九)受理要求

1.受理条件

(1)无

(十)法定办结时限

无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无 

(十二)申请材料

税收征管服务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电子版


其他要求:

(十三)结果名称

1.税收征管服务

(十四)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见附件

(十五)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七)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纳税服务局 

(十八)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策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省地税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策划税收宣传活动,拟定宣传方案。 
(二)实施
按照方案安排,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同时联系社会媒体,扩大宣传活动影响力。 
(三)总结
整理收集宣传活动成果,总结宣传活动成效。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 1.窗口投诉: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 2.电话投诉:12366。 3.信函投诉: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7号。

附件:

税收征管服务.docx


责任编辑:杨伟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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