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丨咸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咸宁市2026年1-6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26-08-14

  • 嘉宾: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祖文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

  • 内容: 8月14日,咸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咸宁市2026年1-6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介绍咸宁市2026年1—6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及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等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苏浪琼: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咸宁市20261—6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及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等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珺女士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祎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祖文普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林刚先生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中新社、湖北日报咸宁分社、湖北广播电视台咸宁融媒体记者站、楚天都市报咸宁记者站、荆楚网及咸宁市融媒体中心下属的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香城都市报、咸宁网欢迎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首先王珺女士介绍咸宁市20261—6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午好!20261-6月,咸宁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多项核心指标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其中: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省十三个国考城市中名第一,市城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在全省十三个国考城市中排名第三;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6%;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31.8微克每立方米。

(二)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咸宁市六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89.3%-93.9%之间,平均值为91.8%,空气质量优良率相对较高的为赤壁市、通山县均为93.9%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在27.0-33.2微克每立方米之间,平均值为29.6微克每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全市1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1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对全市主要河流和湖库共54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水质监测。其中,国控断面(点位)8个,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比例为100%省控断面(点位)16个,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比例为100%市控断面(点位)30个,其中25个河流断面和水库点位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比例为100%5个重点湖泊(大岩湖、蜜泉湖、沧湖、蜀湖和王家寨湖)水质均符合相应水质目标。

全市跨界断面4个(陆水河陆溪口、长江纱帽、高桥河龙潭村和富水河富水镇),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对咸宁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和夜间等效A声级按季度进行监测,其中,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咸宁市城区为92.1%,其余各县(市)均为100%;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咸宁市城区为92.9%、其余各县(市)均为100%

我的介绍完毕,谢谢!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苏浪琼:

感谢王珺女士介绍。

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各位记者提问前,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湖北广播电视台咸宁融媒体记者站记者据了解,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省前列。请问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推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祎:

感谢您的提问。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止至731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达到92.0%,较2025年同比上升11.8%,在全省13个国考城市中排名第1位;PM2.5浓度均值为28.4μg/m3微克每立方米,较2025年同比下降22.0%,在全省13个国考城市中排名第2位。

咸宁市紧扣“十五五”美丽湖北建设部署,落实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管控为主线,立足五个突破,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从总量攻坚转向精细化提质转变

一是在源头管控上求突破,持续推进结构性减排。严格把控“两高”项目准入关口,持续优化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结构。推动钢铁、水泥、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涉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企业深度治理,帮扶指导华劲铝业、长城炭素等重点企业开展环保绩效提档升级,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

二是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上求突破。落实分季节、差异化管控举措措施,夏季重点抓好臭氧防控,合理管控高温时段涉挥发性有机废气作业,从严整治无组织废气逸散,削减臭氧前体物排放;秋冬季聚焦颗粒物污染,全域强化扬尘、机动车、秸秆等多源管控,全链条压减秋冬季颗粒物排放,实现夏防臭氧、冬治颗粒物的分季节协同治理。

三是在五源同治精细化监管上求突破。工业源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大气治理项目238个,98家涉及重点企业完成活性炭定期更换;移动源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常态化监管,对49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推进老旧车辆淘汰补贴更新;扬尘源推行工地 “八个百分之百”,构建工地、道路、渣土交通运输全链条闭环管理;生活源规范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管控,开展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面源持续压实秸秆禁烧与资源化利用责任,完善全域网格化监管体系,火点管控成效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在全省前列。

四是在科技治气、智慧监管上求突破。持续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移动走航、无人机巡查立体化监测网络,运用大数据模型分析污染规律、污染传输路径,提升污染预警和溯源能力,为治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让监管从“人海战术” 转向“精准出击”,提升污染预警和溯源能力。

五是在区域联防、部门协同上求突破。持续深化武汉都市圈、“通平修”跨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协作;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部门联动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完善预警、督查、考核闭环管理,消除监管空白地带盲区。

谢谢!

楚天都市报记者:咸宁自然生态禀赋突出,是长江中游重要生态屏障,请问近年来咸宁自然生态整体状况如何?在统筹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重点区域自然生态监管、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方面咸宁有哪些举措?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祖文普:

感谢您的提问。

生态是咸宁核心的竞争优势、是持久的发展底气。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2025年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为71.48,综合评价为“一类”,位居全省前列。2026年自然生态监管经验与保护成效分别在省级专题会上作交流,并成功承办全省“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场活动,咸宁生态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在统筹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重点区域自然生态监管,守牢区域生态安全底线方面,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示范创建,夯实全域生态建设格局。 巩固赤壁、通城、崇阳、通山4个已命名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效,用好69个省级生态乡镇、547个省级以上生态村示范载体,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域提升。今年将全力推进通城、赤壁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加快咸安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构建“国家示范区—两山基地—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四级联创体系,形成市县联动、全域覆盖的创建格局,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先发优势。

二是抓实保护修复,稳固区域生态安全基底。常态化推进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动态监测,精准摸清市域生态资源家底,新发现白颈长尾雉、金裳凤蝶等珍稀物种。持续开展珍稀物种栖息地修复提质,严格落实古树名木“一树一策”管护复壮措施。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连续多年开展斧头湖、黄盖湖等重点湖库增殖放流。深化多部门联动,开展“清风行动”和外来物种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捕猎、交易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依托九宫山科普馆、向阳湖湿地公园等五大特色平台,开展生态科普宣教,厚植全民生态保护共识。

三是强化闭环监管,严守开发建设生态底线。刚性执行“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把管控要求贯穿规划、产业、项目准入各环节,聚焦沿江沿湖开发、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从源头防范生态破坏风险。强化“图斑”问题核查整改,利用卫星遥感开展双月监测,纵深推进“绿盾”专项监督督查,联动落实林长制综合管护,精准排查生态扰动问题,实行排查、交办、整改、复核、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持续厘清各级各部门生态保护职责边界,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线索移送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将自然生态保护成效纳入绩效考核。

四是创新价值转化,拓宽“两山”转化实践路径。深入推进GEP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点,探索开展以特定地域为单元的VEP核算,完成赤壁羊楼洞小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统筹整合市域生态资源要素,依托省级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碳市场交易平台,深化排污权、碳排放权、固体废物资源化市场化交易,不断拓宽生产价值实现渠道。目前已建立陆水、斧头湖、西凉湖、高桥河流域、富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我市相关实践经验获省政府政务要情刊发,在全省推广,今年将深化与武汉协同联动,探索斧头湖跨区域生态补偿,推动上下游协同共治。

下一步,我市将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守护鄂南绿水青山,一体统筹生态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优势、释放生态效能,全力为全省生态建设大局彰显咸宁担当、贡献咸宁力量。

谢谢!

咸宁日报记者:据了解,“十四五”期间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在全国执法大练兵中连续多年取得优异成绩。请介绍下咸宁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取得了哪些突出成绩?在执法机制创新和队伍建设方面有什么特色做法?面向“十五五”又有哪些新的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林刚:

感谢您的提问。

十四五期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围绕精准执法、靶向攻坚,推动生态环境执法质效实现全方位、系统性提升。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是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年度重点工作,是对各地执法能力、案件质量、队伍建设的综合检验,我市在这项工作中连续多年取得优异成绩,执法能力建设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在大练兵攻坚上争先进位,实现能力建设标志性突破。2022年,我市成为全省率先实现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市、县集体和个人大满贯的市州;自2019年以来,我市是全省唯一一个连续获得全国大练兵表现突出市、县集体或个人的市州。

二是在行政执法上精准发力,持续强化执法震慑。围绕大气攻坚靶向治污、碧水守护纵深推进”、“两打攻坚严惩犯罪、信访办理高效有力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五年累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20份,处罚金额4190万元;办理配套办法案件47起,其中查封扣押14起、限产停产6起、移送行政拘留6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21起,形成强有力的执法震慑。

三是在机制创新上先行先试,打造咸宁特色执法品牌。在全省首创执法+服务理念,五年来开展专项帮扶20余次,服务企业300余家,为企业节省环保咨询费用500万元以上,该理念被省生态环境厅纳入2020年全省执法工作要点,全国多地前来学习借鉴。创新涉企行政执法“八步工作法”,形成全流程规范闭环,推动从“重典治理”“规范监管”转变。精心打造“案件办理、案卷评查、结案办理”三件套,引入AI+人工双轨智能评查模式,多次在全省案卷评查中排名全省第一。淬炼“快、准、狠”三要素执法文化,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惩恶意排污,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推行执法“金种子”培育机制,实行“五个集中”培育举措,建立“两库一室”载体,健全尽职免责、失职问责与容错机制,让执法人员敢于担当、安心履职。

四是在“十五五”谋划上系统布局,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以能力建设赋能执法基础,搭建智能化数据分析和预警平台,配备非现场监管装备,持续深化金种子培育,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以重点聚焦强化执法力度,持续深化两打专项行动,推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协同发力;以特色品牌优化执法理念,持续深化执法+服务理念,严格执行八步工作法,建立首违不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机制创新构建执法格局,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升级基层网格监管体系。

下一步,我市将始终坚持一体推进执法能力提升、机制创新深化和队伍专业化锻造,持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美丽咸宁建设筑牢坚实执法屏障。

谢谢!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苏浪琼:

感谢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全面回顾了今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深入了解了我市在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方面的务实举措。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广泛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凝聚起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的强大合力,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次感谢大家的参与。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