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丨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当好支点建设生力军,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直单位第九场)

  • 时间:2025-04-22

  • 嘉宾: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熊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庞祎;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祖文普;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李建泓

  • 内容: 4月16日,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当好支点建设生力军,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直单位第九场),介绍咸宁提升生态承载力,以生态之优促进发展之变工作情况。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曾文波: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

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行“当好支点建设生力军,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直单位第九场,介绍咸宁提升生态承载力,以生态之优促进发展之变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熊峰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庞祎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祖文普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李建泓先生

首先,请熊峰先生介绍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熊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省委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提升生态承载力作为助推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的根本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之优促进发展之变,全力筑牢美丽咸宁生态安全底板。空气质量连续5年达国家二级标准,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点位水质优良率100%,长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Ⅱ类;全市省级及以上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达到目标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固体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2025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提升咸宁生态承载力,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快探索“两山”转化的有效路径,切实将咸宁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让生态高颜值转化为发展新动力,为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2025年主要目标是:全市长江干流咸宁段水质总体为优,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细颗粒物平均浓度、重污染天数和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等任务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零事故,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

我们将多措并举“净蓝天”,提升城市好气质。紧盯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以时保日、以日保年”,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

一是高位推进,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作用,压紧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市县两级同步行动,各部门齐抓共管,推进实施《咸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健全大气环境监管常态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攻坚合力。

二是降碳减污,精准防治。围绕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治理,实施204个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持续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和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非道移动机械编码、抽测,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有效降低移动源尾气污染。统筹推进扬尘、油烟、恶臭污染治理,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建立建筑工地动态管控清单并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

三是主动应对,联防联控。及时高效应对污染天气,开展大气污染帮扶专项行动,及时发布重污染预警,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积极融入武汉都市圈,有序开展跨省市协同防控。

我们将系统施策“护碧水”,打造河湖高颜值。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精准治水,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一是扎实推动流域综合治理。构建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跨省、跨市域、跨区域协同治理效能提升,按要求推进列入省级清单的小流域开展综合治理;强化重点流域和湖库整治,紧盯风险河湖和重点攻坚断面,推动上下游、左右岸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治,推进斧头湖、富水湖、黄盖湖等重要湖库蓝藻水华监测预警,强化极端气候下水质变化应对。

二是推动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加强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四单”管理;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和验收销号任务,加快推进陆水、富水等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一口一策”整治,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和水质监测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依托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咸宁驻点组,开展重点湖泊总磷超标研究,提升科学治水能力。持续实施陆水、斧头湖、西凉湖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落实落地,为依法治水提供坚实保障。

我们将严格管控“守净土”,构建城乡美画卷。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一是改善人居环境。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推广绿色种养模式,加强畜禽养殖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让城乡居民共享“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的生态福祉。

二是保障用地安全。推动完成3个重点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推进沿江关改搬转化工企业腾退地块风险评估与管控,推动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完成土壤污染管控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应用管理。

三是严格日常监管。常态化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持续强化重点新污染物管控,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强地下水环境状况监测管控,推进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强化辐射安全监管,不断增强防控环境风险能力。

我们将创新服务“优环境”,激活发展新动能。强化发展意识,主动靠前服务,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服务效能。强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环评保障服务,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持续实施惠企政策,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环保产业强链补链延链。

二是深化“执法+服务”。将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干部素质提升年”一体推进,落实轻微违法容错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入企频次,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方式检查企业。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深化排污权管理改革,开展排污权全面清理,建立排污权储备库;推动绿色信贷和碳金融发展,积极组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绿色低碳项目谋划储备,谋划实施一批环境治理修复、碳市场能力提升、减污降碳、低碳产业聚集发展等项目。稳妥推进(EOD)项目实施。

我们相信,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有咸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咸宁的山会更绿、水会更清、天会更蓝!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曾文波:

感谢熊峰先生的介绍。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举手示意,提问前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湖北广播电视台咸宁记者站记者:请问咸宁在推进碳市场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又有哪些?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庞祎:

感谢您的提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提出湖北要充分发挥区域碳交易试点和承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的先天优势,推动全国碳市场和区域碳市场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加快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的目标。我们立足咸宁实际,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助力全省碳市场建设

一、项目减排,提升低碳能力。2024年以来,争取中央大气项目污染防治资金7394万元,高效推动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实施深度治理改造,完成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湖北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高效提升等减排工程,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余吨

二、技术指导,提高专业水平。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各地生态环境分局及碳排放履约企业开展咸宁市碳达峰暨碳排放履约培训会议2次,多次现场指导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填报碳排放年度报告、核定碳排放配额,协同推进我市碳排放核查工作顺利开展,为活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保障。

三、夯实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咸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编制了咸宁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溯源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全面摸清了排放现状,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推进我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2024年,全市纳入湖北省配额管理控排企业共13家,配额总成交36.24万吨,履约金额约1300万元,履约完成率100%

四、营造氛围,引导全民参与。各级媒体刊发低碳环保宣传信息,组织召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开展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低碳行动参与率。

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动态掌握全市重点企业碳排放情况,将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全部纳入碳交易市场,实现扩面扩容。二是加强与中碳登、中碳交的工作对接,研究探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有效路径。三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市直各相关单位开展“双碳”专题业务培训。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联动,共同推进我市碳数据平台、碳普惠平台、碳足迹平台、碳标识平台建设,以及林业碳汇工作

谢谢!

香城都市报记者请问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推进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具体意义和作用?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祖文普:

感谢您的提问。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主要聚焦上下游协同治理,建立以生态保护成本、水质改善成效为核心的差异化补偿标准,推动上下游通过资金补偿、产业扶持、技术协作等方式分担生态环保责任的制度安排。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采取动态的资金筹集和分配方式,促使各县市持续关注水环境质量变化并积极参与流域共治,推动流域整体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咸宁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针对各流域水质现状和流域特点,先后建立了实行“双向补偿”的陆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采用双指标考核的斧头湖流域及西凉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形成了“生态环境问题特征—针对性目标—差异化补偿内容”的精准型流域生态补偿模式2018-2024年,陆水河、斧头湖和西凉湖3个流域总计结算生态补偿资金11960万元

在跨市流域治理方面咸宁也开展了积极探索。为携手守护富水和高桥河,2024年咸宁与黄石共同签订富水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和高桥河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至此,我市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的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充分调动了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协同开展治污的积极性,各地不断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策划、实施的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项目逐年增加。同时,建立了联防联控联治和沟通协商机制,从制度上形成了“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流域保护的工作格局。近年来,陆水陆溪口入长江断面和长江干流(咸宁段)水质保持在Ⅱ类,斧头湖等重点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流域治理效能。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动态优化机制,定期开展方案(协议)执行评估,及时优化补偿标准及方案(协议)内容。切实发挥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作用,抓好水质考核、强化污染防治,推动重点流域保护治理提质增效。

二是拓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范围。加快构建跨省、市生态保护补偿新机制推动建立黄盖湖跨湘鄂省域生态补偿机制、斧头湖跨武咸市域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补偿水体全覆盖

三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碳排放权、排污权的配置方式,探索健全污染物减排补偿、碳排放权抵消补偿制度,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

谢谢!

咸宁日报记者:请问我市在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李建泓:

感谢您的提问。重点建设用地是指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简称“一住两公”)的所有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也明确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确保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前,不得供地。

为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建立联动监管清单。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监管的通知》,每月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拟收回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用途拟变更为“一住两公”,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进行梳理,形成联动监管地块清单,明确环境准入要求。

二、落实安全利用措施。根据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书面通知联动监管清单内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调查报告报市生态环境局评审。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未超标地块,及时移出联动监管清单;超标地块,通知土壤污染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对纳入联动监管清单地块被违规开发利用的,依法责令停止开发并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严格考核评分。对土地使用权人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过程,市生态环境局从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等环节,通过采取平行样对比分析、现场监管等方式实施监督,以保证其调查结果的可靠性,让群众真正“住得放心”。

2019年《土壤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共筛查上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地块37宗,其中2019-202211宗、202311宗、202415宗,筛查上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地块数量逐年增加,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谢谢!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曾文波:

谢谢记者朋友,感谢各位发布人,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