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7日 网民反馈】申请人才类购房补贴时被市民之家二楼窗口告知2022年6月22日后就业的不符合条件,必须是2020年6月22日到2022年6月22日才可以办理,但是购房补贴细则上写的是2020年6月22日后就业就可以。特此咨询。
【2022年12月9日 咸宁市住建局回复】关于购房补贴问题,根据《关于促进咸宁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咸宁市域范围内首次就业、创业两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人才,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人才,全日制大专、高级工人才,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根据《咸宁城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购房补贴适用对象及范围:2020年6月23日(含)以后在咸宁市域范围内首次创业、首次就业,购房补贴期限内,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经市人社局等部门认定具有相应全日制学历、职称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才。 综上所述,《关于促进咸宁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了首次就业、创业两年内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咸宁城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了两年的起始时间(即: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