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 网民反馈】本人有咸宁市直职工社保,请问如果在省内异地医院(武汉市)进行生产,生产费用是否能报销?是否能正常领取生育津贴?报销比例或者生育津贴额度是否会降低?
【2021年12月30日 咸安区医保局回复】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30日16时05分电话联系市民核实情况,市民求助内容属实, 我局的处理措施及结果为:该人员在市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职工医保未实行市级统筹,生育报销流程及报销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恐不一致。已将该问题反映给市局相关工作人员,市局工作人员已联系当事人,给予最准确的答复。当事人也可直接拨打市医保局大厅电话:0715-8235909咨询。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30日16时08分电话联系市民,告知其相关情况,当事人表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