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咸宁市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6-09-02 字号:大 中小 分享到:

市直相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压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改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组织制定了《咸宁市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现予印发,请按要求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府国资委 

2026年5月29日 

咸宁市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改革工作方案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25〕27号)的要求,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行为管理,积极推进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改革,结合咸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改革,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相对集中代建、推行招标人自行招标等举措,简化进场招标流程,优化监督管理措施。至2026年底,市本级政府投资及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实现由招标人自行招标的目标,招标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各单位组织招标业务水平有效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行项目代建制度。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并遵循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的原则进行管理;对项目单位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建设管理经验的,应优先考虑实行代建制。(责任单位:市直各项目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各项目单位要根据招标工作需要配备专业人才力量,加强专业人员培养,打造专业化招标队伍,履行组织招标的职责。市属国有企业可由集团牵头组建招标采购专班,统一组织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项目招标活动。各项目单位要建立招标投标事项研究决策、合规审查、监督纠错、绩效评价、风险防控等管理机制,确保依法合规开展自行招标活动。(责任单位:市直各项目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简化进场交易流程。对进场交易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并予以优化,除开标、评标、定标(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等需现场办理的环节外,将项目注册登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申请、资料归档等环节明确为线上办理。对进场交易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及所需资料实行清单管理,并将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等服务事项对外公示。(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四)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编制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指导招标人规范开展招标工作,并组织面向各招标人的招标业务培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编制项目进场交易操作指南,指导招标人规范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建立自行招标常态化辅导机制,设置专属服务窗口,为招标人提供从项目注册到资料归档的全流程线下咨询与线上远程辅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完善审批工作机制。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行招标单位应当具备五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是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编制招标文件、存储招标资料等所需要的办公条件;三是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四是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五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在向审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并审批的初步设计)时,报送相关材料,审批部门按规定予以批复。无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人决定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咸宁高新区;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六)建立评估推广机制。市发改委负责对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通过典型案例、制度规范等形式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堵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结合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推进改革落实落地。三是细化指导服务。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完善业务指导机制,加大对自行招标单位的支持,及时解决各单位自行招标中的问题。四是建立容错机制。对招标人在实施自行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非主观故意导致的问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采取提醒纠正、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等措施。五是加强舆论宣传。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及时总结改革取得的成效,广泛宣传改革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责任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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