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推行“一张处方”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10日
咸宁市推行“一张处方”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健康中国,既要靠医疗卫生服务的‘小处方’,更要靠社会整体联动的‘大处方’”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省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咸宁“一张处方”改革列为全省首批首个标志性成果的工作部署,解决群众“看病远、买药难、处方流转不畅”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到2026年底,依托咸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锚定“一张处方”改革总要求,聚焦全域统筹,打破机构壁垒,实现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定点药店资源一网统管;聚焦全民覆盖,为每位居民建立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全面归集各类诊疗、用药、检查及慢病管理信息;聚焦全身管理,厘清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定位,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聚焦全程闭环,依托处方数据平台串联就医全链条,推动服务全流程数据跑路。
一、以信息赋能推进智慧医疗体系建设
(一)推进集中(云)审方中心建设。做实医共体集中(云)审方中心,平台嵌入智能审方模块,持续完善审方规则库,实行“系统自动审核+人工专业复核”双重把关,对用药禁忌、剂量异常、配伍禁忌、大处方、重复用药等实时预警、自动拦截,倒逼规范诊疗行为,从源头遏制过度医疗、不合理用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6年9月中旬前)
(二)持续深化中心(云)药房建设。各县(市、区)根据需要和自身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分类完善县域中心(云)药房的具体功能和成效。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和无人机、第三方物流等方式,实现药品订单汇总、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库存管理、处方使用、居民用药监测、统计分析等流程智能管理,推动中心(云)药房从基础应用向深化应用持续拓展升级。(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6年9月中旬前)
(三)完善电子处方流转机制。打通“一张处方”平台与医保结算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基层公卫系统、检查检验平台的数据通道,推动电子处方在医共体成员单位内合规流转,实现电子处方外配,畅通群众购药渠道。(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6年9月中旬前)
二、以资源下沉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底
(四)统筹整合县域医疗资源。通过“一张处方”将县域优质医师资源、诊疗资源、药店资源全面纳入医共体共享体系。建立线上专家库,县(市、区)直医院专家通过线上平台直接下沉乡村,群众可便捷预约专家,就近连线开展远程诊断,就近依托远程影像、病理、心电诊断平台出具检查检验报告,就近开具通用处方,就近选择药店或者医疗机构取药。通过线上资源下沉模式,有效提升基层诊疗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前)
(五)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面推广赤壁市市直医院包乡镇、乡镇卫生院包村两级帮扶机制与巡回医疗制度,建强区域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五大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资源共享,推动专家下沉、技术下沉、服务下沉,持续提升基层诊疗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质扩面。有序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机构范围,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参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咸宁市区域检验中心,着力解决重复检查检验问题。到2027年,互认项目扩大到500项,让群众享受更加便利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以群众受益筑牢长效运行保障机制
(七)深化“3+N”便民就医服务。持续丰富拓展就近就便付费、全院节点导诊、领导急诊带班等3项核心服务和结合实际增加的“一号管三天”、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线上就医等N项特色便民服务内涵与场景,全面推行就医“一码通”,贯通挂号、就诊、检查、检验、取药、结算、随访全流程。推进医共体牵头单位设立转诊中心,持续优化双向转诊流程,为群众提供全周期、连续性医疗服务。创新优化支付模式,大力推广诊间支付、床旁结算、线上医保支付,有效破解排队等候、反复跑腿等流程堵点,切实提升就医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纵深推进“三医”协同改革。以县域为单位,建立由县级人民政府主导,人社、财政、卫健、医保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推进机制,制定工作规则,做好医共体成员单位内控管理、服务运行、协同联动等工作。有序稳妥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工作。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调节医疗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优化医保支付与差异化报销政策,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健全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县域医共体内部绩效分配中予以倾斜,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用药、主动控费、规范诊疗行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与责任人,将改革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构建层层抓落实格局。卫健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发改、财政、人社、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在资金项目争取、薪酬改革、医保支付及市场监管等环节同向发力,合力破解体制瓶颈。要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凝聚全社会支持改革的强大共识,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