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2日市政协五届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潘华、蓝琼同志任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黄新文、张果然同志不再担任市五届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我有话要说